
一、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册估价表)适用于智能大厦、智能小区项目中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工程。
二、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操作高度增加费:安装高度距离楼面或地面5m时,超出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操作高度(m) |
≤10 |
≤30 |
≤50 |
系数 |
1.20 |
1.30 |
1.50 |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
建筑物檐高(m) |
≤40 |
≤6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建筑层数(层) |
≤12 |
≤18 |
≤24 |
≤30 |
≤36 |
≤42 |
≤48 |
≤54 |
≤60 |
按人工费的% |
2 |
5 |
9 |
14 |
20 |
26 |
32 |
38 |
44 |
3.本册估价表所涉及的系统试运行(除有特殊要求外)是按连续无故障运行120小时考虑的,超出时费用另行计算。
4.本册估价表涉及的各个系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造价。
三、有关说明
1.本册估价表的人工工日以合计工日表示,根据安装工程的对象不同,按普工、安装工和调试工加权平均考虑。
2.各地区在确定本地区合计工日单价时,结合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普工1.3倍、安装工2.265倍、调试工3.26倍予以调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