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种定型的砖砌检查井、收水井,适用于D700~D2400mm间混凝土雨水、污水及合流管道所设的检查井和收水井。
二、各类井是按1996年《给水排水标准图》S2编制的,实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
三、各类井均为砖砌,如为石砌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
四、各类井只计列了内抹灰,如设计要求外抹灰时,执行第三章的相应项目。
五、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均系按铸铁件计列的,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除扣除定额中铸铁件外应按下列规定调整:(1)现场预制,执行第三章相应定额;(2)厂集中预制,除按第三章相应定额执行外,其运至施工地点的运费可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六、混凝土过梁的制、安,当小于0.4m3/件时,执行第三章小型构件项目;当大于0.04m3/件时,执行本章项目。
七、各类井预制混凝土构件所需的模板钢筋加工,均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但定额中已包括构件混凝土部分的人、材、机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八、各类检查井,当井深大于1.5m时,可视井深、井字架材质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
九、当井深不同时,除本章定额中列有增(减)调整项目外,均按第三章中井筒砌筑定额
进行调整。
十、如遇三通、四通井,执行非定型井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井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为单位计算。
二、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