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中介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计价行为,统一计价口径,根据调研和测算,现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架计价问题,明确如下:
一、采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模板支架的,其定额子目(含檐高超过20米脚手材料增加费子目)中的脚手钢管、扣件、底座、钢管支撑(钢模支撑)、卡具(零星卡具)以及钢模另配件等材料费现行价之和,按不同开工日,分别乘以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一)、2021年1月1日之前开工的:
1.双排外架子脚手架,系数1.9,
2.综合脚手架,系数1.7,
3.其余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系数1.5。
(二)、2021年1月1日之后(含2021年1月1日)开工的:
1.双排外架子脚手架,系数1.6,
2.综合脚手架,系数1.45,
3.其余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系数1.3。
二、执行过程中,上级有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文下发后,已结算工程不再调整。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