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预制叠合楼板钢支撑体系(与铝模配套使用)补充计价定额(试行)印发给你们,本定额与《江苏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配套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9年6月24日
编制说明
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中,预制叠合板的现浇层与周边的梁以及柱、墙等一次性浇筑时,如按有关施工工艺,预制叠合板板底需要满铺底模时,其底模执行《江苏省建筑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平板模板”定额子目,其工程量按预制叠合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同时《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1-5子目叠合板安装定额中的支撑杆件、零星卡具、钢管支撑材料含量予以扣除,人工扣除0.3工日。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中,预制叠合板的现浇层与周边的梁以及柱、墙等一次性浇筑时,其现浇部位如采用铝模系统,预制叠合板板底支撑(含后浇板带)同时采用配套钢支撑体系时,其钢支撑体系执行本补充计价定额,同时《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定额》(试行)1-5子目叠合板安装定额中的支撑杆件、零星卡具、钢管支撑材料含量予以扣除,人工扣除0.3工日。
3.本钢支撑补充定额工程量按叠合楼板(包括后浇带部分)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