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C.6工业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皮为界。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87。
4.《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
5.《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
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摊销均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管道和安装支架的喷砂除锈、刷油、绝热执行《Y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内不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酯)、燃气等。
2.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3.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气保护和防冻保护。
4.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运输费用。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施工措施项目计算,详见《YC.15施工措施项目》分册。
2.厂外运距超过1k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
3.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管道安装后盖板封闭地沟除外)。
4.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5.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一、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三、安装工程量除依据本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五、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据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六、本定额管道压力等级的划分:
低压:0<P≤1.6Mpa;中压:1.6<P≤10Mpa;高压:10MPa<P≤42MPa。
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时为高压。
七、定额中各类管道适用材质范围:
1.碳钢管适用于焊接钢管、无缝钢管、16Mn钢管。
2.不锈钢管除超低碳不锈钢管按章说明外,适用于各种材质。
3.碳钢板卷管安装适用于16Mn钢板卷管。
4.铜管适用于紫铜、黄铜、青铜管。
5.管件、阀门、法兰适用范围参照管道材质。
6.合金钢管除高合金钢管按章说明计算外,适用于各种材质。
八、定额中的材料用量,凡注明“设计用量”者应为施工图工程量,凡注明“施工用量”者应为设计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
九、本定额是按管道集中预制后运往现场安装与直接在现场预制安装综合考虑的,执行定额时,现场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不作调整。
十、本定额的管道壁厚是考虑了压力等级所涉及的壁厚范围综合取定的,执行定额时,不作调整。
十一、直管安装按设计压力及介质执行定额,管件、阀门及法兰按设计公称压力及介质执行定额。
十二、方形补偿器弯头执行本册定额管件安装相应项目,直管执行本册定额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十三、空分装置冷箱内的管道属设备本体管道,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十四、设备本体管道,随设备带来的,并已预制成型,其安装包括在设备安装定额内;主机与附属设备之间连接的管道,按材料或半成品进货的,执行本定额。
十五、生产、生活共用的给水、排水、蒸汽、煤气输送管道,执行本定额;民用的各种介质管道执行《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十六、单件重100kg以上的管道支架,管道预制钢平台的搭拆,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七、管道刷油、绝热、防腐蚀、衬里等执行《Y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十八、地下管道的管道沟、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