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 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Ⅲ、Ⅳ类为定额中三、四类土壤。
2、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6m以内定额乘以系数1.25,其垂直提运用工已综合在定额内。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天然湿度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天然湿度土与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以下为湿土。
4、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或现场签证另行计算。
5、在群打预制桩的桩间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7、孔桩内人工挖淤泥、流砂,按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50。
8、人工挖孔桩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或石质不同时,其工程量按不同类别或石质分别计算,以孔桩总深度套用相应定额。挖孔桩人工凿石不分孔径,均按定额执行。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人工开挖图示底面积(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宽度)20㎡以上的基坑和图示底宽(同前注)3m以上的沟槽土、石方,其垂直提运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5m计算。(深度按全高计算)
1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碴定额,适用于道路坡度在 15%以内,如遇上坡坡度大于15%至40%时,其运距按坡段斜长乘以系数2;坡度超过40%时,按坡底至坡顶每升高1m折成水平运距10m计算。在同一条线路上坡度不同时,分段计算。遇有下坡时,运距按斜长计算。
1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如安全网、草席、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的费用,可另行计算。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4、修整边坡是指石方爆破后,按设计要求对边坡面进行剔打、平整并清理石渣。
基底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按设计要求在爆破基底进行开凿、剔打、平整并清理石渣。
15、回填土定额分为松填、夯填。松填是指设计要求有回填范围(面积),标高及堆积土的平整度;夯填除了有松填的上述要求外,还应按设计密实度要求分层回填并夯实。没有设计回填范围(面积)和标高、平整度要求的为弃土,不得按松填计算。
二、 机械土石方
1、 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Ⅵ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Ⅶ类以上为定额中的坚石。
2、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 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数 |
1.75 |
2.00 |
2.25 |
2.50 |
3、机械挖土方、石碴,机械不能作业的边角,需要人工配合清理挖运的,其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按相应人工挖土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人工凿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4、推土机推土或 铲运机 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
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辅助机械费用按签证计算。
6、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
7、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8、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或石方,其开挖方量合并在土方或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9、机械挖土方定额,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如遇挖湿土时,按定额乘以系数1.15 。
三、控制爆破说明
1、破碎剂胀裂工程是指不允许采用爆破方法的拆除工程或开挖工程,施工工艺包括胀裂和风镐剔除。
2、石方控制爆破是指在城镇实施的,距爆区100m以内有建筑群的石方控制爆破。
3、控制爆破的覆盖防护费用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得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