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过程检测与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
第11.1.1条 检测仪表及控制仪表安装及单体调试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差压、 物位、显示仪表、组合仪表、调节仪表、执行仪表,均以“台(块)”为计量单位, 放大器、过滤器等与仪表成套的元件、部件或是仪表的一部分,其工程量不得分开 计算。 第11.1.2条 仪表在工业设备、管道上的安装孔和一次部件安装,按预留好和安装 好考虑,并已合格,定额中已包括部件提供、配合开孔和配合安装的工作内容,不 得另行计算。 第11.1.3条 电动或气动调节阀按成套考虑,包括执行机构与阀、手轮或所带附件 成套,不能分开计算工程量。但是,与之配套的阀门定位器、电磁阀要另行计算。 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不包括风门、挡板或阀。执行机构或调节阀还应另外配置附件, 组成不同的控制方式,附件选择按定额所列项目。 第11.1.4条 蝶阀、多通电动阀、多通电磁阀、开关阀、0型切断阀、偏心旋转阀 、隔膜阀等在工业管道上已安装好的调节阀门,包括现场调试、检查、接线、接管 和接地,不得另外计算运输、安装、本体试验工程量。 第11.1.5条 管道上安装节流装置,只计算一次安装工程量并包括一次法兰垫的制 作安装。 第11.1.6条 工业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等由自控仪表专 业配合管道专业安装,其领运、清洗、保管的工作已包括在自控仪表定额的相应项 目内。不在工业管道或设备上的仪表系统用法兰焊接和电磁阀安装,是仪表安装范 围,应执行相应定额。 第11.1.7条 放射性仪表配合有关专业施工人员安装调试,包括保护管安装、安全 防护、模拟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放射源保管和安装特殊措施费,按施工组 织设计另行计算。 第11.1.8条 钢带液位计、储罐液位称重仪、重锤探测料位计、浮标液位计现场安
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导向管、滑轮、浮子、钢带、钢丝绳、钟罩和台架等。 铁构件制作安装。 第11.1.10条 系统调试项目用于仪表设备组成的回路,除系统静态模拟试验外, 还包括回路中管、线、缆检查、排错、绝缘电阻测定及回路中仪表需要再次调试的 工作等,但不适用于计算机系统和成套装置的回路调试,应按各有关章说明执行。 回路系统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并区分检测系统、调节系统和手动调节系统。 第11.1.11条 系统调试项目中,调节系统是具有负反馈的闭环回路。简单回路是 指单参数、一个调节器、一个检测元件或变压器组成的基本控制系统,复杂调节回 路是指单参数调节或多参数调节、由两个以上回路组成的调节回路,多回路是指两 个以上的复杂调节回路。 第11.1.12条 定额过程检测与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中已包括安装、调试、配合单 机试运转的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但不包括无负荷或有负荷联动试车。 第11.1.13条 随机自带校验用专用仪器仪表,建设单位应免费无偿提供给施工单 位使用。 第二节 集中检测和集中监视及控制装置
第11.2.1条 集中检测和集中监视及控制装置及仪表是成套装置,安装调试以“套 ”为计量单位。 第11.2.2条 顺序控制装置中,继电联锁保护系统由继电器、元件和线路组成,由 接线连接;可编程逻辑控制器通过编制程序,实现软连接;插件式逻辑监控装置和 矩阵编程控制装置是一种无触点顺序控制装置,应加以区分,执行相应定额。其中 可编程逻辑控制装置应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基础自动化”中的PIC定额。 第11.2.3条 顺序控制装置工程量计算,包括线路检查、设备、元件检查调整、程 序检查、功能试验、输入输出信号检查、排错等,还包括自其他专业的配合安装调 试工作。 第11.2.4条 顺序控制装置的继电联锁保护系统应按事故接点数以“套”为计量单
位,插件式逻辑监控装置和矩阵编程逻辑控制器按容量I/0点以“套”为计量单位。 置按组合或扩展的报警回路或报警点计算工程量;继电器箱另计安装工程量,包括 检查接线。 第11.2.6条 继电联锁保护系统按事故接点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继电线路检 查、功能试验、与其他专业配合进行的联锁模拟试验及系统运行。 第11.2.7条 数据采集和巡回报警按采集的过程输人点,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1.2.8条 远动装置按过程点I/0点的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包括以计算机 为核心的被控与控制端、操作站、变送器和驱动继电器整套调试。 第11.2.9条 为远动装置、信号报警装置、顺序控制装置、数据采集、巡回报警装 置提供输入输出信号的现场仪表安装调试,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2.10条 燃烧安全保护装置、火焰监视装置、漏油装置、高阻检漏装置及自 动点火装置,包括现场安装和成套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11.2.11条 报警盘、点火盘箱安装及检查接线可执行继电器箱盘、组件箱柜、 机箱安装及检查接线定额。 第11.2.12条 分析仪表为在线分析装置,分为化学分析仪表和物性分析仪表。成 套安装与调试包括探头、预处理装置和显示仪表及样品标定,特殊预处理装置、分 析小屋和分析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2.13条 校验用标准气样的配制,分析系统需配置的冷却器、水封及其他辅 助容器的制作和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2.14条 分析小屋及分析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组装、安全防护 、接地、接地电阻测试,不包括通风、空调、密封、试压、底座和轨道制作安装、 开孔、改造、室内支架和台架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2.15条 称重仪表按传感器的数量和显示仪表成套,电子皮带称称量框、传 感器与配套的显示仪表一起调试,其他机械量仪表配合机械专业安装,作整套检查 与整机调试。 第11.2.16条 电子皮带称标定中硅码、链码租用、运输、挂码和实物标定的物源 准备、堆场,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2.17条 气象环保检测仪表包括现场仪表安装固定、校接线、单元检查、系 统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立杆、拉线、检修平台等,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 应按各章说明另行计算。 第11.2.19条 集中检测和控制装置中,排空管、溢流管、沟槽开挖、水泥盖板制 作安装、流入管埋设,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三节 工业电子计算机
第11.3.1条 计算机硬件设备安装包括机柜、台柜、外设、辅助存储装置,以“台 ”为计量单位。 第11.3.2条 标准柜尺寸为600~900×800×2100~2200(宽×深×高),其他为非 标准机柜。非标准机柜按半周长以“m”为计量单位,机柜和台柜安装固定在台架或 基础上。打印机、拷贝机、通用计算机为台面安装,包括操作台拒安装。外设与辅 助存储装置包括安装、接线及元件检查、接地、调整、自检工作。 第11.3.3条 计算机机柜、台柜基础制作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3.4条 通用计算机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整套包括操作台柜、主机、键 盘、显示器、打印机的运输、安装、校接线、自检工作。 第11.3.5条 计算机室空调、照明和地板安装,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3.6条 工业计算机项目的设置适用多级网络控制,在定额中,第一层基础自 动化(DCS、PLC、DDC、FCS)作为第一级过程控制级;第二层过程控制管理计算机作 为多级控制的第二级过程优化控制的监控级;第三至五层车间和工厂级作为第三级 生产管理和经营计算机(见图11.3.6工厂连续控制与管理计算机系统CIMS图)。工程 量计算应区分不同的控制系统和级别,分别执行定额。
第11.3.10条 管理计算机工程量计算应包括硬件和应用功能测试,按一套计算工 程量。 第11.3.11条 管理计算机中,过程控制管理计算机是控制管理层,作为基础自动 化级的监控级;生产管理计算机适用多级控制管理层的第三至五级,应分别执行相 应定额。这种多级控制调试都带有通讯功能,不得另行计算网络系统调试。 第11.3.12条 基础自动化级是生产过程控制的设备级,包括DCS、PLC、FCS。基础 自动化过程控制系统的网络系统与主干网和局域网资源共享。 第11.3.13条 通讯网络是基础自动化级的主要组成部分。DCS的通讯网络分为大、 中、小规模,小规模为低速通讯总线,中规模为中速通讯总线,大规模DCS通讯总线 分为设备级总线和管理级总线,管理级总线是与上位机通讯的总线,设备级总线是 过程控制级通讯总线,各级总线都可通过接口通讯、传送信息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 的。工程量计算应分别执行大、中、小规模的控制系统和低、中、高速网络结构, 范围包括通讯系统所能覆盖的最大距离和通讯网络所能连接的最大结点(站)数,以 “套”为计量单位。 第11.3.14条 信息传输网络为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纤。安装执行本册第七章 “工厂通讯、供电”相应定额。 第11.3.15条 DCS主要用于模拟量的连续多功能控制,并包括顺序控制功能,由操 作站、控制站、通讯网络和上位机接口组成。DCS规模的大小按系统实际配置情况或 DCS出厂型号决定。工程量计算应按挂在总线上的结点(站)数计算。 第11.3.16条 控制站应区分大、中、小规模,并按其容量“回路数”,以“套 ”为计量单位。 第11.3.17条 单多回路调节器或可编程仪表作为DCS小规模系统网络上的设备,以 “台”为计量单位,包括安装、单体调试、系统调试、配合机械单体试运转。 第11.3.18条 “回路数”是控制单元I/O卡模拟量输出点(AO)的数量。 第11.3.19条 操作站、控制站或监控站调试、I/O卡检查测试及通讯网络检查测 试的工作内容覆盖DCS的单元检查、调整、系统调试、回路调试及系统运行的全部工 作。 第11.3.20条 PLC主要用于顺序控制,按过程I/O点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目前 PLC也具有DCS功能,并且两者功能相互结合。工程量计算仍以PLC的主要功能为基准 ,执行PLC定额。工程量计算应选择PLC调试、I/O卡和操作站、通讯网络,包括单 体检查、系统调试、回路调试。 第11.3.21条 DDC是集连续数据采集、变换、计算、显示、报警和控制功能为一体 的计算机直接数字控制系统,用途广泛。是按一定的算法直接对生产过程几个或几 十个控制回路进行在线闭环控制,而不需要中间环节。系统是独立的,可以挂在 DCS的总线上作为DCS的一个结点。工程量计算按过程点I/O点的多少,包括I/O转 换、操作、功能测试、系统调试、回路调试工作内容,以“套”为计量单位,每 “套”应包括操作显示台柜、主机或控制柜、打印机、信号转换装置等,不得分别 再计算各调试内容。 第11.3.22条 I/O卡试验是以信号转换柜或信号转换单元的过程输人输出点计算 的,模拟量、脉冲量以“1点”为计量单位,数字量以“8点”为计量单位。与其他 设备接口I/O点试验,是指与上位机或其他需要接口的设备进行的试验,模拟量、 脉冲量及数字量分别以“1点”和“8点”为计量单位。 第11.3.23条 FCS是一种较先进的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是现场总线系统的核心。现
场总线、操作站、总线仪表、网桥、服务器等覆盖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回路调试。 结点数最多为124个。H1和H2调试内容包括服务器和网桥功能,可接局域网。H1和 H2通过网桥互联。 第11.3.25条 过程网络控制接口具有通讯功能、控制功能、桥路管理功能,以 “套”为计量单位。 第11.3.26条 FCS有工程师站和操作员站,以“套”为计量单位。 11.3.27条 现场总线仪表是现场总线的结点设备,具有网络主站的功能、虚拟控 制站的功能、PID功能并兼有通讯等多种功能,其中安全栅除起隔离作用外,还具有 总线供电和总线放大器的作用。总线仪表按台件计算工程量,包括安装、单体调试 、系统调试。除此之外,凡可挂在现场总线上、并与之通讯的智能仪表,也可以作 为总线仪表。
第四节 工厂通讯与供电
机盘、电源盘、端机40个和扬声器安装校接线及整套系统调试。 第11.4.2条 载波电话按固定局或移动局分别计算安装工程量。 第11.4.3条 对讲电话安装按“每台主机和每对分机”计算工程量,并按对讲电话 对讲形式,以主机和主机所带的分机为一套计算工程量。 第11.4.4条 不间断电源安装以“台柜”为计量单位,工作内容包括安装、接地、 检查接线。 第11.4.5条 不间断电源调试包括单元调试、不间断电源充放电试验、逆变试验, 不包括蓄电池安装和配套的发电机组安装调试。
第五节 仪表管、线、缆敷设及支架制作安装
量单位,另加穿墙、穿楼板以及拐弯的量;电缆接至现场仪表处增加1.5m的预留长 度,接至盘上,按盘高加盘宽预留长度。敷设时,还要增加一定的裕量(裕量按第二 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规定)带专用插头的系统电缆按芯数以“根”为计量单位。 第11.5.2条 专用电缆工程量计算可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的电缆工程 量计算执行。 第11.5.3条 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按芯数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焊接地线、接 地电阻测试、校线、套线号。光缆如需要制作接头的,按“芯”以“个”为计量单 位,包括熔接、接续及试验等。成端头按每“芯”,包括制作、固定、测试。光缆 堵塞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配制堵塞剂、气密试验和绝缘试验。 第11.5.4条 电缆敷设为仪表专用或计算机通讯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电缆 头、电气配管、接地系统等应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第11.5.5条 电缆穿线盒以“个”为计量单位。如设计有规定时按设定规定,设计 无规定时,可按每10m有2.8个电缆穿线盒考虑,结算时按实计算。 第11.5.6条 金属挠性管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接头安装、防爆挠性管的密封
。 第11.5.8条 电缆敷设、降阻剂埋设、管路安装的挖填土工程、开挖路面的工程量 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5.9条 电缆和配管的支架、托架安装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5.10条 仪表导压管敷设应区别不同用途和安装方式,按图示以“m”为计量 单位,不扣除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管路试压、供气管通气试验和防腐已包括在定 额内,不得另行计算。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路,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相应定额。 第11.5.11条 碳钢管敷设连接形式分为焊接和丝接。计算工程量时,焊接按管径 大小,丝接按公称直径不同计算。管路中的截止阀、疏水器、过滤器等应按相应定 额另行计算。 第11.5.12条 导压管敷设范围是从取源一次阀门后,不包括取源部件及一次阀门
。 单位,包括敷设、绝缘测定、接地、控制及保护电路测定。电伴热的供电设备、接 线盒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伴热管以“m”为计量单位,包括焊接、保锈、防腐、 试压、气密性试验等。管路及设备伴热不包括被伴热的管路或仪表的外部保温层、 防护防水层,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5.14条 仪表管路和仪表设备脱脂定额适用于必须禁油或设计要求需要脱脂 的工程,无特殊情况或设计无要求的,不得计算其工程量。 第11.5.15条 仪表立柱以“个”为计量单位,定额每个按1.5m考虑,材料费按实 计算。 第11.5.16条 混凝土基础规格400mm×400mm,体积为0.112m3/个,如实际规格与 定额不同,可先计算出基础体积,再计算工程量。 第11.5.17条 双杆吊架、冲孔板/槽、电缆穿墙密封架均按成品件考虑,双杆吊 架以“对”为计量单位,如单杆安装,定额乘以系数0.5。 第11.5.18条 冲孔板/槽是电缆或管路的固定件,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穿墙 密封架安装不分大小,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制作应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 工程》中的“一般铁构件制作”定额。 第11.5.19条 仪表桥架安装、支架制作安装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各安装工程》相 应定额。
第11.6.1条 取源部件配合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 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11.6.2条 辅助容器、水封和排污漏斗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11.6.3条 仪表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需要进行研磨的阀门工程量按 “个”计算。口径大于50M的阀门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第11.6.4条 气源分配器按供气点12点,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11.6.5条 防雨罩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包括附件的重量。
第七节 仪表盘、箱、柜安装及校接线 第11.7.1条 仪表盘、箱、柜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基础或支座工程量应按相 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7.2条 盘上安装元件、部件应计安装工程量。随盘成套的元件、部件已包括 在盘校线内,不得另行计算。 第11.7.3条 校线为成套仪表盘柜校线,不适用接线箱、组(插)件箱、计算机机柜 检查接线,计算机机柜、接线箱、组(插)件箱已包括检查校线的工作。由外部电缆 进入箱、柜端子板校接线的工作执行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第11.7.4条 控制室内空调安装、室内照明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第11.7.5条 仪表盘开孔以“个”为计量单位,每一个开孔尺寸为80mm×l60mm以 内,超过时,按比例增加计算。 第11.7.6条 密封剂以“kg”为计量单位,包括领搬、密封、固化、检查、清理。 凡使用密封剂进行密封的工程,均应执行本定额项目。 第11.7.7条 接线箱按端子对数、接管箱按出口点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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