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册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第八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配电设备、架空线路、电缆、配管配线、照明器具安装,防雷接地装置、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刷油防腐等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市政道路、市政地下通道、广场的照明工程。不适用于庭院内、小区内、公园内、体育场内及装饰性等照明工程和拆除改造工程。
三、本定额与《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关定额项目的界线划分,是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碰头点为界;界限以内执行本定额,界限以外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四、本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和运行工作。
五、本定额的电压等级是按10kv以下考虑的。
六、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