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施工围堰,适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册。
二、围堰工程50m范围内取土、砂、砂烁的挖、运或外购费用,但应扣除定额中土石方现场挖运的人工:55.5工日/100m3。
三、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册第五章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四、围堰施工需要搭设浅桥时,浅桥费用另计,并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五、施工围堰的尺寸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定额中围堰尺寸的取定为: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4.钢柱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5.钢板桩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6.竹笼围堰竹笼间土填心宽度为2~2.5m,堰高为5m。
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2.4m,堰高为4m以内。
六、筑岛填心子目指在围堰成的范围内填土、砂、砂烁石。
七、双层竹笼围堰间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岛填心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按体积或延长米计算。以体积为单位计算的围堰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的围堰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二、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水位加0.5m计算,其他尺寸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三、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可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