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不同材质模板、脚手架等内容。
二、模板是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区分不同材质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模数差部分采用木模。
三、现浇、预制项目中,均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及看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四、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胎膜,可按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执行。
五、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他不变。
六、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持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七、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2者,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八、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3内的矩形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预留口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九、各类检查井、阀门井深度大于1.5m时,应及时井字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
三、砖、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圆弧形接触面积,并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四、各种材质的地膜胎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m2”计算。
五、井底流槽按现浇注的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六、井字架按不同深度以“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