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在《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浙江省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修编而成,是浙江省编制、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指导依据,也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依据性文件。本定额是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的编制依据,也可供企业投资项目时参考。
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境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为方便专业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本定额还收集了有关专业工程(水运、公路、电网)的其他费用定额。
对于一般建设项目中很少发生或具有显著行业特征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移民安置费、水资源保护费、水土保持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河道占用补偿费、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航道围护费、植被恢复费、种质检测费、引种测试费、特大型基坑和距运行地铁50m内深基坑的监测费等,在费用具体发生时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计取。
本定额已包括的各子项费用内容,编制概算时不得再单独计列相应费用或者类似内容费用;各子项费用在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发生;已计取编制费用的咨询服务类子项,不得再计列该子项相应的审核、评估费用。
建设项目实行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各咨询服务类子项费用按本定额相关规定标准计取,并根据全过程咨询实施内容计入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等额扣除。
二、建设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和铺底流动资金组成(见表1-1)。其中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预备费三部分组成(见图1-1)。
表1-1
建设项目总概算费用组成表
费用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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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概
算
总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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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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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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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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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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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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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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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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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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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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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试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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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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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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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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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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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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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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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试运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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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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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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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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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工程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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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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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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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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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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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底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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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建设投资的组成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建设项目自建设意向成立、筹建到竣工验收办理财务决算止的整个建设期间,为保证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总和。其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工程评价费、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以及建设项目配套的其他有关费用等。
三、工程建设的条件和要求千差万别,实际应该计取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必须根据相应项目收费规定和工程的不同情况,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由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项目投资主体单位最终审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即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控制数,各有关单位及项目业主单位均应以此为依据,严格执行。
四、本定额有关其他费用的文件收集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此后国家及浙江省、各市有关部门另有新的文件及规定的,则按新颁布的文件及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与新颁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配套执行。
六、在执行本定额新计价依据中,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地铁工程遇到的问题,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同意后做出解释。有关交通、电力、水利等专业工程遇到的问题,由浙江省交通、电力、水利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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