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一般规定
5.1.1砌筑工程包括墙体拆解、墙体砌筑、墙体整修。5.1.2墙体拆解包括回收能重新利用的旧砖、石等及现场安全监护(未考虑支顶),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20米以内的分类码放整齐(采用保护性拆解时人工乘以系数1.8)。
5.1.3墙体砌筑包括挑选砖料,铺灰摆砌,其中城砖、青砖、小条砖砌筑的墙体、包檐、叠涩等均包括弹线、样活、拴线、砌砖。
5.1.4各类砌体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另有注明除外)。如为圆弧形砌筑者,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0,砖及砂浆用量乘以系数1.03。
5.1.5砌筑砖墙以内、外墙划分,艺术形式、复杂程度等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5.1.6砌筑山花、象眼、花坛等零星部位,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
5.1.7砌筑马头墙工程量并人墙体砌筑工程量计算,每座马头墙增加砌筑人工0.5工日和架子费用20元。若涉及抹灰,应套用相应的抹灰子目。
5.1.8砌筑砂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
5.1.9异形砖柱是指断面形状不是矩形的砖柱。
5.1.10空花墙以一砖厚为准,定额已综合考虑转角处的工料。
5.1.11墙体整修包括必要的支顶、清理基层。
5.1.12剔补包括剔除、清底、填灰、补装新砖件。
5.1.13拆砌包括拆卸、挑选拆下的旧砖件,添配部分新材料。
5.1.14修补、归位石砌体综合了不同做法及部位,以0.5平方米、0.5~1平方米、1~1.5平方米以内三个档次进行归类,如超出1.5平方米时,应套用墙体拆解和墙体砌筑相应子目。
5.1.15修补墙体裂缝按宽度2厘米以内为准,超出2厘米时,应套用墙体修补子目。
5.1.16剔补砖墙每处按5块以内为准,超出5块时,应套用墙体修补子目。修补墙体每处以0.3立方米以内为准,超出0.3立方米时,应套用墙体拆解和墙体砌筑相应子目。
5.1.17剔补墙体砖包括替换砖的砍制加工。
5.1.18整修琉璃砖包括栓钢丝、下铁件等辅助材料。
5.1.19整修琉璃均指原有旧琉璃件存在,尚可利用旧件再安装,砌体表面进行清理打点,旧件进行修补、归位。
5.1.20子目中砖的含量按常用规格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砖及砂浆含量应作调整。
5.2工程量计算规则
5.2.1砖墙厚度,不论设计有无注明,均按表14计算。
表14砖墙厚度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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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规格(长x宽x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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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厚(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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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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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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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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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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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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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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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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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x115x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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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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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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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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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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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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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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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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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x105x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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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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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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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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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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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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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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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外墙高度,檐口外墙高度算至其中心线的屋面板或椽子顶面;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墙内外有天棚且墙不砌到顶者算至天棚面加高10厘米。
5.2.3内墙高度,无天棚者,算至屋面板(或楼板)顶面;双面有天棚不砌到顶者,按天棚面加高10厘米,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梁底。
5.2.4山墙高度,算至山尖的1/2高度。
5.2.5墙身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
5.2.6计算砌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以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不扣除伸人墙内的梁头,桁檩头所占体积。
5.2.7拆解墙体按图示尺寸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以及每个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
5.2.8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5.2.9石砌体、夯土墙、土坯墙、观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2.10干摆、丝缝、淌白、琉璃面砖、琉璃花墙等砌筑有图示按图示垂直投影面积、无图示按实做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中墙面应扣除0.3平方米以上门窗洞口、砖檐、梢子及石构件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亦不增加,不扣除柱门所占面积。
5.2.11叠涩顶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5.2.12砖砌包檐按图示尺寸以单层"米"计算。
5.2.13垛头按图示以"只"计算。
5.2.14石砌体修补、归位均以"处"计算。
5.2.15墙体裂缝修补均按所修补长度以"米"计算。
5.2.16墙体修补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2.17墙面剔补砖件均按所补换砖件以"块"计算。
5.2.18门窗按券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车棚券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各类砖券均包括跨度在2米以内的券胎支拆,2米以外按实际发生另定。
5.2.19桥墩、挡土墙、金刚墙整修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2.20夯土墙修补分厚3厘米以内和厚3厘米以外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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