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一般规定
7.1.1木作工程包括大木作工程中的木构件拆解、木构件制作、木构件安装、木构件整修。
7.1.2木构件用木材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另有注明者除外)。设计使用三、四类木种的,其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3,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5。
7.1.3木种分类如下:
--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树、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柴(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枫木、橡木、核桃木、櫻桃木。
7.1.4木材以自然干燥为准,如需供干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7.1.5木构件规格均以图示尺寸为准,柱类直径以最大直径为准。
7.1.6木构件均以刨光为准(另有注明者除外),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定额中木材含量均为毛料。
7.1.7木构件均不包括雕刻,雕刻另套用相应子目。
7.1.8新配制的木构件不包括铁箍等加固铁件(另有注明者除外),发生时套用加固铁件子目。
7.1.9牌楼、垂花门等的木构件套用牌楼、垂花门相应子目。
7.1.10斗拱上的正心枋、拽枋、挑檐枋、井口坊套用枋子目。
7.1.11木构件拆解、制作、安装、整修定额均已综合考虑了不同情况,特殊形式的构件以人工材料乘以系数调整。
7.1.12木构件拆解包括支顶、绑戗木、编号、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分解出位、运至地面、分类整理,码放至建筑外围20米以内的指定地点,超出此运距运费另计。
7.1.13木构件制作包括排制丈杆、样板、选配料、截料、刨光、画线、砍凿成型、弹中线、画榫、开榫、凿卯、弹安装线、编写安装号、试装等,并包括码放在指定地点。
7.1.14木构件制作按传统手动工具为主,小型电动工具为辅考虑。
7.1.15木构件制作所用丈杆等样板料按使用板枋材综合取定,使用其它材料作丈杆等样板料时定额不作调整。
7.1.16制作斗拱包括翘、昂、耍头、撑头、升、斗、销等全部部件的制作,及挖翘眼,雕刻麻叶云、三幅云,草架摆验。不包括垫拱板、枋、盖斗板等附件的制作。
7.1.17制作斗拱定额编号7-331~7-343按《营造法原》做法编制,定额编号7-344~7-371按《清式营造则例》做法编制,其它斗拱子目亦按此执行。定额编号7-344~7-371斗拱均以8厘米为基准,斗口尺寸变动时,定额按表58调整。
表58斗口变动定额调整表
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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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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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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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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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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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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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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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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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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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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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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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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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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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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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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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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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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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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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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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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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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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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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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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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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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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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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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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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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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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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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8制作板类包括截配料、企口、拼缝、穿带、刨光、挖博缝头、制作边缝压条。
7.1.19制作摔网椽、立脚飞椽、飞椽、罗锅橡均包括放样制样板,其中制作立脚飞椽还包括排制丈杆。
7.1.20制作木楼梯包括帮梁、踢板、踏板、穿档的制作。
7.1.21木构件安装包括垂直起吊、翻身就位、修整榫卯、人位、校正、钉拉杆、绑戗木,挪移抱杆及完成安装后的拆戗木、拆拉杆等。
7.1.22安装搁栅包括挂线找规矩、修整榫卯、钉牢。
7.1.23安装木楼梯包括安铁件及整梯安装。
7.1.24安装木望板包括挂线找规矩、钉牢。
7.1.25安装橡类包括排橡档及檐橡、飞橡齐头。
7.1.26安装板类包括挂线、找平、钉牢、钉边缝压条及挖檩窝。
7.1.27安装斗拱包括部件的全部安装过程。
7.1.28包镶柱根包括剔除糟朽部分,钉拼包木植、修整、涂刷防腐油,不包括安铁箍。
7.1.29柱墩接包括支顶、绑戗木、锯截糟朽柱脚、做墩接榫、制作、安装接腿及安装铁箍。
7.1.30柱抽换包括支顶、绑戗木、抽出损坏的旧柱、安装新柱、不包括所配换柱的制作。抽换单檐建筑的金柱不包括梁、枋、檐柱等相关构件的拆安。
7.1.31拼攒柱换拼包木植包括支顶、绑戗木、起退铁箍和糟朽木植、配换新料、修整、剔槽安装铁箍、刷防腐油。
7.1.32安装加固铁件包括铁件制作、修整,剔槽安装者包括按铁件的宽度在木构件上剔出卧槽,明安者包括清除施工部位木构件表面的麻灰。
7.1.33打牮拨正包括支顶、绑戗木、起退销钉及拉接铁件、梁架拨正、榫卯归位加固、安装销钉。不包括屋面、楼板等相应构件拆解。
7.1.34木楼梯拆修安包括更换损坏的踢板、踏板及更换穿档。
7.1.35板类拆安包括重新穿带、添配边缝压条。
7.1.36斗拱检修适用于建筑物的构架基本完好,无需拆动的情况下,对斗拱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斗拱各部件的损坏情况,统计需添配的部件,进行简单的修理及用圆钉、木螺丝加固。
7.1.37斗拱拨正归安适用于建筑物的构架及斗拱损坏较轻,只需拆到檩木,不拆斗拱的情况下,对斗拱进行复位整修及简单的加固。包括桁檩拆解后,对歪闪移位的斗拱进行复位整修。
7.1.38斗拱检修、拨正归安均以平身科、柱头科为准,牌楼斗拱角科检修及拨正归安按平身科子目工料乘以系数3执行,其它类斗拱角科按平身科子目工料乘以系数2执行。
7.1.39斗拱检修或斗拱拨正归安若需添配斗或斗耳、单才拱、昂嘴头等,另套用添配部件子目。
7.1.40斗拱拆修适用于将整攒斗拱拆下进行修理的情况,包括将整攒斗拱拆散、整理、添换缺损的部件及草架摆验。定额已综合添换缺损部件的工料,增减均不调整,也不再套用添配部件子目。
7.1.41添配部件包括清除斗拱上已损坏部件,配置、安装新件。
7.1.42昂嘴剔补包括剔除损坏的部分,铲刨平整,配置、修补昂嘴。
7.1.43斗拱保护网拆修包括网的整修、连缝、补缝、固定。
7.2工程量计算规则
7.2.1柱、梁、枋、桁条、连机、搁栅、戗木、椽子等木构件均按设计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圆木构件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最大截面积计算)。
--柱类构件柱高按图示由柱础上皮量至柱顶,下埋部分按实长计人。瓜柱、雷公柱、垂柱高按图示尺寸计算。
--梁、枋、承重、搁栅、踏脚木等构件的长度,其端头为半榫或银锭榫的长度量至柱中,端头为透榫的长度量至榫头外端。踏脚木按外皮长两端量至角梁中线套用扁作梁子目。
--檩、连机类构件的长度按每间梁架轴线间距计算,搭角出头部分按实计人,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量至博风板外皮,硬山建筑山面量至山墙内边线。
--扶脊木长度按其下脊檩的长度计算。
7.2.2老戗木、嫩戗木按最大外接矩形截面积计算,长度按实际斜长计算。
7.2.3直椽按檩中至檩中斜长计算,檐椽出挑量至端头外皮,后尾与承椽坊相交者量至枋中线,封护檐檐椽量至檐檩中外加一檩径。
7.2.4封檐板、瓦口板、眠檐、勒望,硬山建筑两端量至山墙内侧,悬山建筑两端量至博风板外皮,弯封檐板按嫩戗木端头中点弧长计算。
7.2.5排山部分的瓦口长按博风板上皮长计算。
7.2.6斗拱以"攒"计算。
7.2.7里口木、瓦口板、椽碗板、封檐板、眠檐、勒望等以"米"计算。
7.2.8垫拱板均按设计几何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2.9山雾云、悼木、蒲鞋头、梁垫等均以"副(只)"计算。
7.2.10硬木斤销、雀替、柱中销、枫拱、牛腿、撑拱等均以"只"计算。
7.2.11各种板类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山花板按三角形面积计算,不扣除檩窝所占面积。
--山花板、博风板、垫拱板、夹堂板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木构件间的各种垫板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夹堂板子目,如厚度不同材料按比例换算。
--木楼板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柱所占面积。
--博风板按上皮长乘宽计算面积套用夹堂板子目,木枋含量按实际。
--望板按屋面不同形状的斜面积计算,飞椽、翘飞椽椽尾重叠部分应计算在内,不扣除眠檐、勒望、扶脊木、戗木所占面积。同一屋顶望板做法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各部位边界线规定如下:硬山建筑两山两端量至山墙内侧,悬山建筑两山以博风板外皮为准,歇山建筑排山边线与悬山相同,重檐下层檐上边线以承椽枋外皮为准)
7.2.12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50厘米以内楼梯井所占面积。木楼梯为传统作法,其帮梁与地面夹角小于45°为准。帮梁与地面夹角大于45°小于60°时工料乘以系数1.4,大于60°时工料乘以系数2.7。
7.2.13圆、方柱墩接,檐柱抽换分规格以"根"计算。
7.2.14圆形、方形构件部件剔补分剔补面积大小以"块"计算。
7.2.15拼攒柱换拼包木植按所换的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更换二层或二层以上时分层累计计算。
7.2.16铁件加固以"件"计算。
7.2.17斗拱的拆解、制作、安装、检修、拨正归安、拆修以"攒"计算。
7.2.18斗拱的单独添配的部件以"件"计算。
7.2.19打牮拨正按相应需要打牮拨正的梁架包含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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