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管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颁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等两部计价依据的通知》(浙建建发〔2021〕5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现予以印发,自2022年3月10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信息:总承包计价指引发文正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