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费用指标
一、本费用指标是指《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费用指标”,包括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和费用项目的费用指标。
二、本费用指标所涉及项目的计价应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自主测算,合理确定。
三、费用指标组成
(一)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
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是指依据施工图纸的图示尺寸不能精确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其费用大小与施工方案和(或)投入时间直接相关,一般表现为按项计价。费用组成内容另有说明的,以具体说明为准。费用指标包括的内容如下:
1.脚手架费包括满足施工所需的脚手架及附属设施的搭设、拆除、运输、使用和维护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赁)等费用,不包括脚手架底座以下的基础加固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的防护架及防护网。
2.垂直运输费包括满足施工所需的各种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安装、拆除、运输、使用和维护费用,以及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及其拆除等费用,包括垂直运输机械租赁、一次进出场、安拆、附着、接高和塔吊基础等费用,不包括塔吊基础的地基处理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包括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降效等费用。
4.工程水电费包括现场施工、办公和生活等消耗的全部水费、电费,含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和及场地照明以及施工机械等消耗的水电费。
5.现场管理费指施工企业项目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括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现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程质量检测配合费、财产保险费和其他等,不包括临时设施费。
(二)费用项目
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总部在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中所需的费用,包括总部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税金(含附加税费)和其他等,不包括现场管理费。
2.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3.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的专业工程发包,提供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和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便利,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以及对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运至现场指定地点后的点交、保管、协调等服务的费用。
四、其他费用和税金
(一)本费用指标未包括下列费用项目和税金:
1.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2.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包括建设工程除弃土(石)方和渣土项目外,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和废弃物、办公生活垃圾、现场临时设施拆除废弃物和其它弃料等的运输和消纳。
3.规费指企业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和工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住房公积金等,不包括工人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税金包括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增值税。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号)和《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的规定;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应执行《关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单独列项计价的通知》(京建法﹝2017﹞27号)和京建发﹝2021﹞404号文的规定;规费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并执行京建发﹝ 2021 ﹞ 404 号文要求;税金按国家规定的计税方式和相应税率计取。
五、计价要求和程序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下限费用标准以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二)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三)现场管理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费用(不含设备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不含现场管理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四)企业管理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费用(不含设备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含现场管理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五)利润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费用(不含设备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企业管理费总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六)规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七)总承包服务费以专业工程造价(含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八)税金以税前造价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或征收率计算。
(九)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
(十)应用费用指标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各项费用项目的计价程序详见下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计价程序表
序 号 |
项目 |
计算式 |
备注 |
1 |
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费用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
1.1 |
其中:人工费 |
|
|
1.2 |
其中:机械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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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中:设备费 |
|
|
2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1+1.2)×相应费率 |
按相关规定,费用应根据措施方案等自主测算确定,且不低于下限费用标准。 |
3 |
施工垃圾场外运输和消纳费 |
(1.1+1.2)×相应费率 |
|
4 |
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 |
按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计算 |
按《通知》规定,费用应根据措施方案等自主测算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中,各项费用应按不低于相应费用指标的中间值计取。 |
5 |
企业管理费 |
(1-1.3+2+3+4)×相应费率 |
|
6 |
利润 |
(1-1.3+2+3+4+5)×相应费率 |
|
7 |
总承包服务费 |
专业工程造价(含税)×相应费率 |
|
8 |
规费 |
(1.1)×相应费率 |
|
9 |
税前造价 |
1+2+3+4+5+6+7+8 |
|
10 |
税金 |
(9)×相应税率/征收率 |
|
11 |
工程造价 |
9+10 |
|
六、配套《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费用指标
(一)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指标的组成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共5项。
(1)脚手架费
1)综合脚手架费包括结构(含砌体)、外装修施工的脚手架和吊篮,不包括设备安装脚手架;
2)室内装修脚手架包括室内层高>3.6m的内墙面装修、吊顶和天棚装修脚手架。
(2)垂直运输费包括因檐高的差异增加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建筑物超高引起的机械降效费用,其中塔吊基础包括基础土方的开挖、运输、回填,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模板,预埋铁件、预埋支腿(或预埋节)的摊销费用。
2.仿古建筑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综合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共4项。
(1)综合脚手架费
1)木结构脚手架包含大木安装及大木围撑掏空脚手架,齐檐脚手架,砌筑脚手架,内外装修脚手架;
2)钢筋混凝土结构脚手架包括齐檐脚手架,结构脚手架,内外装修脚手架。
(2)垂直运输费适用于楼、阁和檐高3.6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通用安装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费、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措施费、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费、智能化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消防工程系统调试费、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现场管理费共9项。
(1)脚手架费包括操作高度以内的脚手架,不包括设备安装专用脚手架。
(2)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中的生物质锅炉分系统调试包括压缩空气系统调试、烟风系统调试、锅炉冷态通风试验、锅炉汽水系统调试、燃油(气)系统调试、锅炉化学清洗、点火装置调试、生物质锅炉燃料供应系统调试、吹管阶段化学监督、加药系统调试、取样装置系统调试、热网系统调试、脱硫工艺系统调试、脱硝工艺系统调试。
(2)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措施费:内浮顶油罐胎(模)具制作、安装与拆除指标以1000-5000m³内浮顶油罐进行综合测算确定;球罐胎(模)具制作、安装与拆除,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脚手架搭拆指标以3000m³球罐进行测算确定。
(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中的住宅建筑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按8小时(h)测算确定,公共建筑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按24小时(h)测算确定。
(5)智能化工程中安全防范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指标按住宅建筑工程安装前端装置数量小于2000点,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前端装置数量小于3000点测算确定。
(6)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中的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调试和变风量系统调试内容均包括空调风和空调水系统调试。
4.市政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水处理构筑物垂直运输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等5项。
(1)脚手架费适用于结构(含砌体)、装饰装修工程等,按高度8m以内综合编制,结构高度1.5m以上时可计取脚手架费用。
(2)水处理构筑物垂直运输费包括塔式起重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塔式起重机的租赁费、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附着、接高等费用,不包括基础的地基处理费用。
5.园林绿化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等3项。
(1)脚手架费适用于结构(含砌体)、装饰装修工程等,结构高度1.5m以上时可计取脚手架费用。
(2)工程水电费按绿化工程和庭园工程分别计取,其中绿化栽植工程水电费包含栽植、保存养护、成活养护等内容。
6.构筑物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共4项。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设备工程系统调试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等共5项。
(1)车站装饰工程脚手架执行房屋建筑工程相应指标,高架区间脚手架执行市政脚手架相应指标。
(2)系统调试费包括供电系统、综合监控、BAS系统、FAS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和站台门系统等专业工程。
(3)工程水电费按土建、轨道、设备安装(通信、信号、供电、智能和机电)等专业工程分别计取,其中土建工程水电费包含结构和装饰工程内容。
8.费用项目的组成
(1)各专业工程的费用项目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和总承包服务费共3项。
(二)应用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综合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水电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2)室内装修脚手架按吊顶部分或天棚净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0.3m2的洞口所占面积。
2.仿古建筑工程
(1)综合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工程水电费按建筑面积计算。3.通用安装工程
(1)脚手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2)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费1)生物质锅炉分系统调试,按生物质锅炉单位蒸发量(t/h)计算;
2)预处理、补给水处理、废水处理系统调试及二级钠交换系统水处理试运,以套为单位,按设备单位出力(t/h)计算;
3)生物质锅炉整套启动调试、生物质锅炉化学整套启动调试,以台为单位,按生物质锅炉单位蒸发量(t/h)计算。
(3)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措施费
1)内浮顶油罐胎(模)具制作、安装与拆除以油罐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基数包含油罐制作、安装、防锈、刷油、水压试验;
2)球罐胎(模)具制作、安装与拆除,防护棚制作、安装与拆除,脚手架搭拆:以球罐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基数包含球罐制作、安装、防锈、刷油、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热处理。
(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按建筑面积计算。
(5)智能化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1)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使用的网络交换机端口数加使用的网络交换机台数计算;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按设计图示监控点数量计算,监控点指AI、AO、DI、DO四类点;3)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按设计图示用户终端数量和楼栋放大器数量计算;4)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系统按设计图示扬声器数量计算;5)安全防范系统按设计图示前端装置数量计算,包括各种探测器、摄像机、读卡器等。
(6)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7)消防工程系统调试费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末端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数量计算;
2)消防炮灭火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消防炮数量计算;
3)消火栓系统调试以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除5L/s(单台消火栓流量)为工程量计算;
4)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气体灭火分区数量计算;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按除各类模块外具有地址编码的器件数量,及各类模块的输入输出信号数量之和计算;
6)消防广播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扬声器数量计算;
7)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智能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数量计算。
(8)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按建筑面积计算。4.市政工程
(1)脚手架费按设计图示结构水平外边线长度乘以结构高度以面积计算。
2)水处理构筑物的垂直运输费按现浇混凝土结构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水电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5.园林绿化工程
(1)脚手架费
1)墙按设计结构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独立柱按设计结构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高度以面积计算;3)亭廊、花架等设计结构外围周长乘以结构高度以面积计算;4)假山等按水平投影外接矩形周长乘以结构高度以面积计算;5)园桥根据桥长乘以桥身平均高度(以河底海幔上皮算至桥面上皮)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绿化工程水电费
1)栽植工程及季节性花卉水电费以绿化面积计算,其中季节性花卉绿化面积应为平面布置表面积与立面表面积之和;
2)季节性花卉水电费指标为单月费用;
3)栽植工程中的成活养护期按1个月考虑,保存养护期按1年考虑。超过一年时,每年按0.6t/m2用水量计入。
(3)庭园工程水电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6.构筑物工程
(1)综合脚手架费滑模筒仓外井架按筒仓数量计算。
(2)垂直运输费
1)水塔垂直运输费按水塔数量计算;
2)钢筋混凝土贮仓及漏斗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3)其他构筑物按混凝土或砌体的体积计算。
(3)工程水电费按构筑物混凝土与砌体工程量体积之和计算。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脚手架费1)车站按建筑面积计算;
2)地下区间按二衬结构设计外缘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3)设备安装工程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3)系统调试费
1)供电、综合监控、BAS、FAS和自动售检票等的系统调试按车站数量计算;
2)通信和信号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正线线路长度计算;
3)站台门系统调试按设计图示单元门数量计算。
(4)工程水电费
1)地下车站按建筑面积计算;
2)地下区间按二衬结构设计外缘宽度(盾构区间按管片外缘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3)设备安装工程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8.费用项目的计价要求
(1)各专业工程的费用项目的计价要求和程序详见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说明。
(三)费用指标详见计价软件“措施项目”界面
七、配套《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的费用指标
(一)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费用指标的组成
1.土建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保护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共7项。
(1)脚手架费及电动吊篮包括搭(安)拆和使用的费用,不包括单独搭设的施工现场安全通道。
1)满堂红脚手架包括层高>3.6m时,吊顶和天棚装修脚手架。高度超过4.5米时,按每增1.2米分别计算,不足1.2米时按1.2米计算。
(2)垂直运输费包括以人工方式搬运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等费用,修缮施工楼层的高度超过3.6m时计取。
发包文件明确可利用现有电梯运输时,费用按人工运输相应高度的指标乘以系数0.2。
(3)二次搬运费包括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不能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倒运等费用。
(4)原有建筑物及设备防护费包括防止施工中损坏、玷污原有建筑物、设备、陈设、树木、文物等采取的支搭、遮盖、拦挡等保护措施费用。
2.安装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垂直运输费、电梯系统调试费、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费、消防工程系统调试费、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智能化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保护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共12项。
(1)垂直运输费包括以人工方式搬运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等费用,修缮施工楼层的高度超过3.6m时计取。
发包文件明确可利用现有电梯运输时,费用按人工运输相应高度的指标乘以系数0.2。
(2)电梯系统调试费包含曳引电梯、液压电梯和自动扶梯的调试费用。
1)曳引梯调试费内容包括曳引系统调试、控制系统调试、门系统调试。
2)液压梯调试费内容包括驱动系统调试、控制系统调试、门系统调试。
3)自动扶梯调试费内容包括梯级系统调试、控制系统调试、扶手带系统调试。
4)杂物电梯调试费按电梯系统调试指标乘以系数0.27。
(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中的住宅建筑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按8小时(h)编制,公共建筑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按24小时(h)编制。
(4)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中的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调试和变风量系统调试内容均包括空调风和空调水系统调试。
(5)智能化工程中建筑安全防范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指标按住宅建筑工程安装前端装置数量小于2000点,公共建筑工程安装前端装置数量小于3000点编制。
(6)二次搬运费包括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不能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倒运等费用。
(7)原有建筑物及设备防护费包括防止施工中损坏、玷污原有建筑物、设备、陈设、树木、文物等采取的支搭、遮盖、拦挡等保护措施费用。
3.古建筑工程的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保护费、工程水电费、现场管理费共6项。
(1)脚手架费包括搭拆和使用的费用,不包括单独搭设的施工现场安全通道。
内檐及廊步装饰掏空脚手架包括檐高>3.6m时,天花装修脚手架。高度超过4.5米时,按每增1.2米分别计算,不足1.2米时按1.2米计算。
(2)二次搬运费包括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不能运至施工现场、现场倒运等费用。
(3)原有建筑物及设备防护费包括防止施工中损坏、玷污原有建筑物、设备、陈设、树木、文物等采取的支搭、遮盖、拦挡等保护措施费用。
4.费用项目的组成
(1)各专业工程的费用项目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和总承包服务费共3项。
(二)应用费用指标的计价规则
1.土建工程
(1)脚手架费
1)双排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2)满堂红脚手架按吊顶部分或天棚净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电动吊篮按数量计算。
(2)垂直运输费、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保护费、工程水电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2.安装工程
(1)电梯系统调试费:按设计要求以部为单位计算。
(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调试费: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区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试运行覆盖的建筑面积计算。
(3)消防工程系统调试费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按改造范围内的末端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数量计算;
2)消防炮灭火系统调试按改造范围内消防炮数量计算;
3)消火栓系统调试按改造范围内消火栓数量计算;
4)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按改造范围内气体灭火分区数量计算;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按改造范围内除各类模块外具有地址编码的器件数量,及各类模块的输入输出信号数量之和计算;
6)消防广播系统调试按改造范围内扬声器数量计算;
7)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按改造范围内智能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数量计算。
(4)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按需调试系统所服务的建筑面积计算。
(5)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按需调试系统所服务的建筑面积计算。
(6)智能化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1)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使用的网络交换机端口数加使用的网络交换机台数计算;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按设计图示监控点数量计算,监控点指AI、AO、DI、DO四类点;3)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按设计图示用户终端数量和楼栋放大器数量计算;4)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系统按设计图示扬声器数量计算;5)建筑安全防范系统按设计图示前端装置数量计算,包括各种探测器、摄像机、读卡器等。
(7)垂直运输费、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保护费、工程水电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3.古建筑工程
(1)脚手架费
1)双排齐檐及椽望油活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内檐及廊步装饰掏空脚手架按天花净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冬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保护费、工程水电费以《预算消耗量标准》计取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4.费用项目的计价要求
(1)各专业工程的费用项目的计价要求和程序详见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说明。
(三)费用指标详见计价软件“措施项目”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