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乳品工业用各种不锈钢以及非金属罐体(容器)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有关说明
1.本章定额包含罐体吊装就位及罐体精调、定位。
2.遇有干燥、过滤、压滤等罐体设备时,可参照本章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3.如罐体内带有搅拌装置需单独进行拆除、安装时,执行2017版《内蒙古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4.本章定额罐体均为自带高度调节装置,定额内未列垫铁材料用量,现场实际发生时,据实计算垫铁材料费。
5.定额已包括吊装机械(具)及临时支撑、防护措施的安拆与移位的费用。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的刷油、防腐、保温、保冷工程;
2.设备本体以外的管道安装工程;
3.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4.罐体的清洗、消毒。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罐体安装及精调定位,按设备容量(t)划分子目,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