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发电工程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扩建光伏电站以及装机容量1MWp及以上且与公共电网连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其他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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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32027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3 总则
3.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合理确定光伏发电工程投资,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
3.2 本标准应与NB/T32027配套使用。
3.3
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结构和总说明
4.1 结构
本标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附录四个部分。
4.2 总说明
4.2.1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包括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变压器安装,配电装置设备安装,母线、电缆安装,接地安装,控制设备安装,架空线路,通信系统安装,通风设备安装,钢结构制作与安装,以及系统调试共11部分。
4.2.2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砌筑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共八部分。
4.2.3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海拔低于或等于2000m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
——海拔高于2000m的地区,根据光伏发电工程所在地的海拔高程确定的调整系数计算。
——海拔高程以光伏发电场地面平均海拔高程为准。
——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只采用一个调整系数。
——高海拔地区人工、机械调整系数参见附录A。
4.2.4
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等气候影响因素所增加的设施费用。
4.2.5 定额是按每工日8h工作制拟定。
4.2.6
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以“工时”为计量单位,是指完成该项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工时包括基本工作、辅助工作、准备与结束、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施工干扰,以及常用工具和机械维护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时间。
4.2.7
定额中机械的消耗量以“台时”为计量单位,是指完成该项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机械消耗量。它由主要机械和辅助机械组成。
——主要机械以“台时”表示,辅助机械以“其他机械使用费”表示。
——“台时”只包括机械运转时间,非运转时间的机械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已计入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中。
4.2.8
定额中材料是指完成该项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材料消耗量,它由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组成。
——主要材料以法定计量单位表示,辅助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没有主要材料但需发生辅助材料的定额子目以“零星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消耗材料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均可根据一般常用或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消耗量一般不需调整。
——材料场内运输所消耗的人工、机械数量及费用,已包括在各相应的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需调整。
4.2.9
定额中消耗材料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均可根据一般常用或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消耗量一般不需调整。
4.2.10 定额表中材料、机械的表示方式:
——在定额表中不同行分别列出名称、型号、品种、规格的材料、机械,表示各行定额消耗量均属于计价部分。
——只在一行中列出材料、机械的名称,而在不同行中分别列出不同型号、品种、规格的,表示这种材料、机械应选用其中一种型号、品种、规格的定额消耗量进行计算。
4.2.11
定额中凡采用“以下”表示的,包括数字本身;采用“以上”表示的,不包括数字本身;数字采用“××~××”表示的,是用于这两个数字区间的范围,相当于“××以上至××以下”。
4.3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的说明
4.3.1
表1~表53中,除列明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
——设备安装前的开箱、检查、清扫工作;
——安装现场内的设备及材料运输;
——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管路、电缆、爬梯及部件的安装:
——设备的单体调试及质量检查;
——现场施工临时设施的搭拆及其材料、专用特殊工器具的摊销;
——施工准备及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移交前对设备的检修和调整。
4.3.2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
——鉴定设备制造质量的工作,材料质量复检工作;
——构件的喷锌、镀锌以及要求特殊处理的工作;
——属于厂家责任的设备缺陷处理和缺件所需费用;
——屋面及墙面安装设备及材料垂直运输费用。
4.3.3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计算装置性材料预算用量时,应按装置性材料损耗率计算操作损耗量。装置性材料损耗率参见附录B。
4.3.4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66kV没有相应定额子目的可按110kV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88。
4.3.5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中“其他机械使用费”中含设备单体调试费用。
4.4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说明
4.4.1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工作内容”仅简要说明各项目的主要施工过程及工序。次要的施工过程及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4.4.2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工程量均以工程的设计几何轮廓尺寸计算,施工操作损耗、允许超挖及超填量、合理的施工附加量等因素均已计入定额,不得另行计算。
5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5.1 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
5.1.1
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包括地面光伏组件(见表1)、屋面及墙面光伏组件(见表2)、跟踪式光伏支架(见表3)及固定支架(见表4),共4个表22个子目。
5.1.2
跟踪支架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埋件,埋件按照相应章节定额计算。
5.1.3
地面光伏组件适用于地形坡度不大于15°的场地作业,当坡度为15°~25°时,人工乘以系数1.1;当坡度为25°~35°时,人工乘以系数1.25。
5.1.4
地面光伏支架安装适用于地形坡度不大于15°的场地作业,当坡度为15°~25°时,人工乘以系数1.08,机械乘以系数1.05;当坡度为25°~35°时,人工乘以系数1.25,机械乘以系数1.20。
5.1.5
屋面、墙面光伏组件安装定额中,平屋面指坡度不大于5°的屋面,坡度大于5°为斜屋面。
5.1.6 屋面为钢屋面结构时,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5.1.7
支架离地面最高处的支架高度,固定支架高度大于2.4m时,人工乘以1.05系数;固定支架高度大于3m时,人工乘以1.2系数。
5.2 变压器安装
5.2.1
变压器安装包括箱式变电站(见表5)、三相电力变压器(见表6)、干式变压器(见表7)、消弧线圈(见表8)、电抗器(见表9),共5个表63个子目。
5.2.2
三相变压器安装适用于油浸式变压器和自耦变压器。
5.2.3 110kV及以上设备安装在户内时,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
5.2.4
定额中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变压器基础、轨道及母线铁构件的制作、安装;
——中性点设备安装;
——变压器特殊试验。
5.2.5
35kV电抗器安装适用于干式电抗器安装,油浸式电抗器按同容量干式电抗器定额乘以系数1.20。
5.2.6
变压器、消弧线圈的干燥,如发生另行计算。
5.2.7 三相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安装包含本体端子箱、控制箱安装工作内容。
5.3
配电装置设备安装
5.3.1
配电装置设备安装包括汇流箱(见表10)、逆变器(见表11)、六氟化硫断路器(见表12)、隔离开关(见表13)、互感器(见表14)、熔断器(见表15)、避雷器(见表16)、电容器(见表17)、主变压器中性点设备(见表18)、成套高压配电柜(见表19)、组合电器GIS(见表20)、组合电器GIS进出线套管(见表21)、自动无功补偿装置(见表22)、接地变压器柜(见表23),共14个表103个子目。
5.3.2
设备之间连接按软导线连接。
5.3.3 配电装置设备安装在屋面时,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
5.3.4
罐式断路器安装按SF6断路器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
5.3.5
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设备安装在户内时,定额人工消耗乘以系数1.3。
5.3.6
定额中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钢结构制作安装;
——设备特殊试验;
——端子箱、控制柜安装。
5.4 母线、电缆安装
5.4.1
母线、电缆安装包括母线(见表24),穿墙套管(见表25),支柱绝缘子(见表26),电缆敷设(见表27),电缆支架、桥架(见表28),电缆头(见表29),电缆防火(见表30),电缆保护管(见表31)共8个表63个子目。
5.4.2
带型母线定额已综合考虑单相多片及各种材质,使用时定额不做调整。
5.4.3
4012子目适用于不同电压等级,由2根软导线组成的软母线,套用子目时不分截面积大小。
5.4.4
110kV及以上穿墙套管安装已综合考虑水平及垂直装设,使用时定额不做调整。
5.4.5
对单根单芯电缆,在套用定额中采用相同截面积定额乘以系数2。
5.4.6
电缆桥架、托盘、槽盒的安装定额均按生产厂家供应成套成品,现场直接安装考虑。铝合金电缆桥架套用成套钢桥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5.4.7
对单相电缆头,在套用定额中采用相同截面积定额乘以系数2。
5.4.8 阻燃槽盒定额按不同截面积综合考虑。
5.4.9
计算机电缆敷设套用控制电缆定额。
5.4.10 定额中未包括的工作内容:35kV及以上电力电缆交流耐压试验。
5.5 接地安装
5.5.1
接地安装包括组件接地(见表32)、接地母线(见表33)、接地极(见表34)、降阻剂接地(见表35)共4个表8个子目。
5.5.2
定额中的接地母线主材包括接地扁钢、圆钢、铜绞线、铜排等。
5.5.3 定额中的接地极主材包括钢管、角钢、铜棒等。
5.5.4
接地安装定额中不含相应土建费用,如挖沟槽、钻孔等,在建筑工程中另行计算。
5.6 控制设备安装
5.6.1
控制设备安装包括监控系统(见表36)、保护盘台柜(见表37)、交直流电源(见表38)、端子箱(见表39),共4个表13个子目。
5.6.2
监控系统定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装置性材料费按设备原价为计算基础以费率(%)形式表示。
5.7 架空线路
5.7.1
架空线路包括混凝土杆组立(见表40),铁塔组立(见表41),钢芯铝绞线架设(见表42)、线路架设材料运输(见表43),共4个表68个子目。
5.7.2
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形式、杆高的施工方法。
5.7.3
铁塔(角钢)组立:定额中“每基质量”是指铁塔本身所有的型钢、连板、螺栓、爬梯等的总质量。
5.7.4
定额中对直线塔与耐张塔、自立塔与拉线塔做了综合考虑。
5.7.5 定额中不包括航空警示灯、涂刷标志漆安装。
5.7.6
线路架设材料运输是指工地集散仓库或材料站运至沿线各杆、塔位的装卸、运输及空载回程等全部工作。
5.7.7
混凝土杆是指以离心式机制的整根及分节混凝土杆、混凝土套筒和混凝土横担等。
5.7.8
混凝土预制品是指混凝土成品或半成品,如底盘、拉盘、卡盘、夹盘、叉梁、基础砌块、盖板等。
5.7.9
线材是指导线、避雷线、拉线光缆、电缆等。
5.7.10 塔材是指铁塔钢材。
5.7.11
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是指金具、绝缘子、横担、地线支架、拉棒、拉杆、抱箍、连接金具、防振锤、接地管(带)材、螺栓、垫圈、地脚螺栓等。
5.7.12
主要材料的单位运输质量参见附录C。
5.8 通信设备安装
5.8.1
通信设备安装包括程控交换设备(见表44)、光纤通信设备(见表45)、通信线路(见表46),共3个表11个子目。
5.8.2
程控交换设备未包括设备电源电缆敷设、设备之间电缆(线)敷设。
5.8.3
光纤通信设备未包括设备之间电缆(线)敷设、与外部通道相连的通信光缆敷设。
5.8.4
通信线路未包括直埋光缆沟的开挖与回填,管道支吊架等铁构件的制作安装。
5.9 通风设备安装
5.9.1
通风设备安装包括风管制作及安装(见表47)、风口安装(见表48)、通风机安装(见表49),共3个表27个子目。
5.9.2
风管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5.10 钢结构制作与安装
5.10.1
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包括铁构件及保护网(见表50)、钢结构(见表51),共2个表7个子目。
5.10.2
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定额中钢材消耗量已含损耗。
5.10.3 钢结构制作中如需要镀锌防腐,另行计算。
5.11 系统调试
5.11.1
系统调试包括分系统(见表52)、电气整套系统(见表53)、电气特殊项目(见表54),共3个表77个子目。
5.11.2
工作内容中所列的二次回路调试均包括:
——带整定值继电器的二次通电检查;
——回路的绝缘耐压试验;
——系统的绝缘耐压试验;
——电流电压回路通电检查试验;
——计算机监控的联调和整组联动试验;
——交接验收等。
5.11.3
电力变压器带负荷调整装置时,定额乘以系数1.20。
5.11.4 电力变压器带有自动灭火保护装置时,定额乘以系数1.05。
5.11.5
扩建变压器时,变电站系统调试定额乘以系数0.8,变电站微机监控、“五防”系统调试定额乘以系数0.3。
5.11.6
35kV电力电缆交流耐压试验工程量按汇集后接入变电站的电缆回路数计算。
5.11.7
系统调试定额人工费按一般地区拟定:一类区人工乘以系数1.19,二类区人工乘以系数1.21,三类区人工乘以系数1.32,四类区人工乘以系数1.43,五类区(西藏二类)人工乘以系数1.58,六类区(西藏三类)人工乘以系数1.69,西藏四类区人工乘以系数1.82。定额材料费、机械费不做调整。
6
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6.1 土方工程
6.1.1
土方工程包括场地平整(见表55)、人工挖沟槽(见表56)、人工挖柱坑(见表57)、挖掘机挖土(见表58)、土方运输(见表59)、土方回填(见表60)、推土机推土(见表61),共7个表137个子目。
6.1.2
定额中土类级别的划分参见附录D。
6.1.3
场地平整是指设计地平与自然地平平均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超过0.3m的执行挖土方相应项目。
6.1.4
定额中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
6.1.5
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工作面内的排水、清除杂物等工作内容。
6.1.6
一般土方开挖、沟槽土方开挖、柱坑土方开挖的划分标准:
——一般土方开挖除沟槽土方开挖、柱坑土方开挖以外的土方工程;
——沟槽土方开挖指开挖底宽在3m以下,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土方工程;
——柱坑土方开挖指开挖坑底长宽比在3倍以下且面积小于等于27m2的土方工程。
6.1.7
人力运输定额已综合考虑坡度的系数,使用时不做调整。
6.1.8
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算:
——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土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过机械或人工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实方指填筑、回填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6.1.9
挖土放坡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可参见附录E计算。
6.1.10
运输定额的运距,指取土中心至卸土中心的平均距离。挖弃料中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6.2 石方工程
6.2.1
石方工程包括一般石方开挖(见表62)、沟槽石方开挖(见表63)、坑石方开挖(见表64)、挖掘机挖石渣(见表65)、石方运输(见表66)、碎石回填(见表67),共6个表51个子目。
6.2.2
本标准岩石分松石、次坚石两类,参见附录F。
6.2.3
一般石方开挖、沟槽石方开挖、坑石方开挖的划分标准:
——一般石方开挖除沟槽石方开挖,坑石方开挖以外的石方工程;
——沟槽石方开挖指设计底宽在7m以下,宽深比小于1,两侧垂直或有边坡的长条形石方工程;
——坑石方开挖指底面积小于100m2,深度小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的石方工程。
6.2.4
石方开挖工程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
6.2.5 运输定额的运距,指取石中心至弃料中心的平均距离。挖弃料中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6.3
地基处理工程
6.3.1
地基处理工程包括灌注桩钻孔(见表68)、混凝土灌注桩浇筑(见表69)、螺旋钢管桩(见表70)、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见表71)、水泥搅拌桩(见表72)、振冲碎石桩(见表73),共6个表51个子目。
6.3.2
混凝土灌注桩定额按黏性土、粉细沙土、砂砾土、岩石进行划分:
——黏性土指腐殖土、淤泥质黏土、亚黏土、黏土和粉质黏土,在不用泥浆护壁的情况下较易钻进的土壤;
——粉细沙土指粒径小于2mm的粉土及砂土,需在投泥或泥浆护壁的情况下易钻进的土壤;
——砂砾土指粒径2mm~20mm的角砾、圆细砾含量不小于50%及礓石粒土、粒状风化并在泥浆护壁的情况下较难钻进的土壤。
6.3.3
混凝土灌注桩考虑了水下混凝土施工方法的因素,运用时不做调整。充盈系数及混凝土超灌量均已含在定额中。
6.3.4
预制混凝土管桩,包括了桩的场内运输、安装、打桩、接桩、送桩、截桩头、凿桩头等全部工作内容。
6.3.5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为成品。
6.3.6工程量计算:
——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米(m)计算,混凝土灌注桩工程量按照设计桩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
——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以米(m)为单位,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填充其他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6.4
混凝土工程
6.4.1
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混凝土(见表74)、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见表75)、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见表76)、混凝土拌制(见表77)、混凝土运输(见表78)、混凝土防腐(见表79),共6个表59个子目。
6.4.2
现浇混凝土中的混凝土材料,系指完成单位产品所需的混凝土半成品量,其中包括凿毛、干缩、施工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技术规范允许的超填及必要的施工附加等消耗量。
6.4.3
现浇混凝土定额为常态混凝土,如为温控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6.4.4
一般设备基础混凝土是指除支架基础、主变压器基础、GIS设备基础以外的基础混凝土。
6.4.5 预制件为商品混凝土构件。
6.4.6
混凝土定额中不包括防腐工程费用,发生时按相应的定额另行计算。
6.4.7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埋件、螺栓及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6.4.8
混凝土运输定额包含施工损耗和运输损耗。
6.5 钢筋工程
6.5.1 钢筋工程包括钢筋制作与安装(见表80),共1个表2个子目。
6.5.2
定额中的钢筋消耗量已包括加工制作损耗,未包括安装现场的搭接、焊接等施工附加量。
6.5.3 定额中的钢筋不分规格型号综合计算。
6.6
砌筑工程
6.6.1
砌筑工程包括干砌块石(见表81)、浆砌块石(见表82)、浆砌混凝土预制块(见表83)、砌砖(见表84),共4个表13个子目。
6.6.2
砌筑工程均按设计图纸图示尺寸以立方米(m3)为计量单位。
6.7 道路工程
6.7.1
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基层(见表85)、道路面层(见表86),共2个表24个子目。
6.7.2
路基、路床(槽)土方及石方开挖按相应土石方开挖定额子目计算。
6.7.3 道路基层不包括软土地基处理。
6.7.4
道路面层定额中包括了伸缩缝、护脚设施等工作内容。
6.7.5 混凝土路面定额未包括钢筋制作与安装。
6.7.6
定额中不含雨水井、上下水井等。
6.8 其他工程
6.8.1
其他工程包括电缆沟(见表87),电缆沟铺砂盖砖(见表88),混凝土池、井(见表89),砂土围堰(见表90),人工抛石(见表91),围栏(见表92),变、配电构支架(见表93),避雷针塔(见表94),共8个表31个子目。
6.8.2
电缆沟综合了不同的设计断面尺寸,套用时不做调整。
6.8.3
变、配电构、支架和避雷针塔定额适用于不同电压等级、不同高度、不同组合形式的室内外变、配电支架工程。定额中离心杆,钢管,型钢构、支架,避雷针塔及配套连接杆,螺栓,以及法兰等均为成品。
6.8.4
混凝土构架、支架,离心杆构架、支架,钢管构架、支架,型钢构架、支架含基础定额子目,综合了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预埋铁件、钢筋制作安装、基础二次灌浆、构架支架及附件组装、安装、脚手架安拆等全部工作内容。
6.8.5
避雷针塔定额中综合了开挖、基础浇筑、预埋铁件、基础二次灌浆、避雷针塔及附件组装与安装、脚手架安拆等全部工作内容。
6.8.6
构架、支架附件指钢爬梯、避雷针、走道板、操作平台、地线支架(地线柱)连接设备支架间型钢等。
6.8.7
混凝土池、井定额中已含钢筋制作安装。
6.8.8
工程量计算:
——构架、支架工程按构架、支架的体积或质量计算工程量;
——离心杆构架、支架按离心杆的外形体积(包括插入基础部分)计算工程量,构架、支架中的铁件、螺栓不单独计算;
——钢管构架、支架,型钢构架、支架按质量(包括构架、支架中的铁件、螺栓、法兰等连接件)计算工程量;
——避雷针塔按钢结构的质量(包括避雷针塔中的铁件、螺栓等连接件)计算工程量。安装所用的螺栓不计算重量;
——电缆沟、混凝土池、井按净空体积m3计算。
7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7.1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包括土石方机械、地基处理机械、混凝土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辅助机械及加工机械共7类,见表95。
7.2
机械台时费由第一类费用(折旧费、设备修理费、安装拆卸费)和第二类费用(人工费、动力燃料费或消耗材料费)组成:
——折旧费指机械在规定使用期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台时折旧摊销费用;
——设备修理费指机械使用过程中,为了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的摊销和维护,机械正常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料、擦拭用品,以及保管机械所需的摊销费用;
——安装拆卸费指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
——人工费指机上操作人员工资;
——动力燃料费或消耗材料费指正常运转所需的水、电、油、气和煤等费用。
7.3
残值率指施工机械报废时回收其残余价值占机械原值的百分比。
7.4 寿命台时指施工机械从开始投入使用至报废前使用的总台时数。
7.5
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大修理时发生的工时费、配件费、辅料费、油燃料费及送修运杂费。可根据设备的主要参数确定维修次数和每次维修费用。
7.6
本定额未包括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使用时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计入施工机械台时费中。
7.7
机械台时费按式(1)计算:
机械台时费=第一类费用+第二类费用 (1)
7.7.1
第一类费用按式(2)计算:
第一类费用=折旧费+设备修理费+安装拆卸费 (2)
7.7.1.1 折旧费按式(3)计算:
7.7.1.1.1
设备预算价按式(4)或式(5)计算:
国产(含合资)设备预算价=出厂价+车辆购置附加税+运杂费
(4)
进口设备预算价=到岸价+关税+增值税+车辆购置附加税+银行手续费+进出口公司手续费+商检费+港口费+运杂费 (5)
7.7.1.1.2
残值率指施工机械报废时回收其残余价值占机械原值的百分比。
7.7.1.1.3
寿命台时指施工机械从开始投入使用至报废前使用的总台时数。
7.7.1.2 设备修理费按式(6)计算:
设备修理费=大修费+经常性修理费+替换设备费
(6)
7.7.1.2.1 大修理费按式(7)计算:
7.7.1.2.2 经常性修理费按式(8)计算:
经常性修理费=折扣费×经常性修理费率 (8)
7.7.1.2.3
替换设备费按式(9)计算:
替换设备费=折旧费×替换设备费率 (9)
7.7.1.3
安装拆卸费按式(10)计算:
安装拆卸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率 (10)
7.7.2
第二类费用按式(11)计算:
第二类费用=人工费+动力燃料费或消耗材料费 (11)
7.7.2.1
人工费按式(12)计算:
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预算单价 (12)
7.7.2.2
动力燃料费式(13)计算:
动力燃料费=∑(动力燃料消耗量×动力燃料单价)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