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和机械土石方2节,共162个子目。
二、人工土石方:
1.凡工程量在30m3以内,且基坑图示底面积4m2以内、沟槽槽宽1m以内的,方可执行人工土石方工程。
2.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所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IV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3.人工挖地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每加深1m乘以系数1.25。
4.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5.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堆积起来不能成型或具有流变性质的为淤泥或流砂。
6.人工挖土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7.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9.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不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10.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按挖土方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中V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普坚石,Ⅺ、Ⅻ类为特坚石。
2.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若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3.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所列系数计算。
坡度系数表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数 |
1.75 |
2.0 |
2.25 |
2.50 |
4.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5.机械挖土方需人工清底的清底深度按0.3m计算,定额套用挖深1.5m以内人工挖土方相应定额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2。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
8.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73。
9.填料碾压定额是按不同压路机及不同遍数综合编制的,并已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推平机械,在执行中不得换算。
10.填料工程量按压实方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中已包含压实系数及施工损耗。
11.机械石方定额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撬动松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对石料粒径有要求时,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另行计算。
12.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为四类土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表所列系数计算。
项目 |
一、二类土壤 |
四类土壤 |
推土机推土方 |
0.84 |
1.18 |
铲运机铲运土方 |
0.84 |
1.26 |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
0.86 |
1.09 |
挖掘机挖土方 |
0.84 |
1.14 |
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建筑工程小型爆破(如炮眼法)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执行本定额。中型或大型爆破(如药室法),可另行计算。
14.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15.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1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引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1.56m计算。
17.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8.汽车运土、石方,运输道路是按Ⅰ、Ⅱ、Ⅲ类道路综合考虑的,并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清理道路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9.《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第十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中的土石方挖运项目执行本册土石方章节有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和"土壤、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降水方法(参见地质勘察报告及地基处理子目)。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参考下表所列数值换算。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1.00 |
0.77 |
0.67 |
0.83 |
1.30 |
1.00 |
0.87 |
1.08 |
1.50 |
1.15 |
1.00 |
1.25 |
1.20 |
0.92 |
0.80 |
1.00 |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以平方米(m2)计算。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2.场地原土碾压以m2计算,填料碾压按设计垫层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m3)计算。
四、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上,坑底面积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
|
|
|
机械挖土 |
|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m) |
人工挖土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上作业 |
Ⅰ~Ⅱ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Ⅲ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Ⅳ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不分连续和断续,均执行本定额;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
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
陶土管 |
50~70 |
0.60 |
0.80 |
0.70 |
100~200 |
0.70 |
0.90 |
0.80 |
250~350 |
0.80 |
1.00 |
0.90 |
400~450 |
1.00 |
1.30 |
1.10 |
500~600 |
1.30 |
1.50 |
1.40 |
700~800 |
1.60 |
1.80 |
|
900~1000 |
1.80 |
2.00 |
|
1100~1200 |
2.00 |
2.30 |
|
1300~1400 |
2.20 |
2.60 |
|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V1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数量的2.5%计算。
7.基础施工所需增加的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模板 |
30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做防水层 |
800(防水层面) |
五、石方开挖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规定:石方开挖一般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沟槽和地坑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积乘以允许超挖厚度。允许超挖厚度:松、次坚石为20cm,普坚石为15cm,特坚石为10cm。
六、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m3)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垫层、基础、管道等)体积计算。
2.房心回填土,按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注: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4.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
管道直径(mm) |
|||||
管道名称 |
501~600 |
601~800 |
801~1000 |
1001~1200 |
1201~1400 |
1401~1600 |
钢管 |
0.21 |
0.44 |
0.71 |
|
|
|
铸铁管 |
0.24 |
0.49 |
0.77 |
|
|
|
混凝土管 |
0.33 |
0.60 |
0.92 |
1.15 |
1.35 |
1.55 |
七、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计算(斗容量3m3以上的转向距离为45m)。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八、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不计算平整场地。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