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钻孔土质分类见册说明的岩石分类表。
二、定额中已按摊销方式计人钻架的制作、拼装、移位、拆除及钻头维修所耗用的工、料、机械台班数量。
三、钻(冲)孔桩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的工料费用及成孔偏差所增加的混凝土数量。
四、护筒定额中已包括了埋设护筒用的黏土及钢质或钢筋混凝土护筒接头用的铁件、硫磺胶泥等材料、设备消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钻(冲)孔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人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二、浇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乘设计桩长计算,设计要求桩底为扩大头时,其增加的体积一并计算。
三、旋挖法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m3)计算。
四、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计算。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设计质量不明时,可参考下表的质量进行计算:
桩径(cm) |
100 |
120 |
150 |
200 |
250 |
护筒质量(kg/m) |
167.00 |
231.30 |
280.10 |
472.80 |
580.30 |
五、钢筋笼按施工图和规范要求,以吨(t)计算。
六、泥浆外运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