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中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需要,我站对冶金工厂定额、冶金矿山定额计价依据中涉及的16%、10%税率的除税材料分别调整为13%、9%税率,同时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现将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1、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冶金工厂建设工程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调整详见附件一。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调整详见附件二。
2、除“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调整表(附件一、附件二)”内容外,其他有关规定和说明保持不变。
3、本次调整的内容在相关计价软件中进行相应调整,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一:1.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冶金工厂建设工程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2.营改增税率调整后冶金工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表
附件二:1.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2.营改增税率调整后冶金矿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表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9年3月29日
附件一:
1、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冶金工厂建设工程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单位:%
2、营改增税率调整后冶金工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表
附件二:
1、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单位:%
2、营改增税率调整后冶金矿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