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脚手架、井字架、踏步,施工悬挂平台、模板,满堂式轻型钢支架,金属结构吊装设备等项目。
2.本节定额中的金属结构吊装设备定额是根据不同的安装方法划分子目的,如“单导梁”系指安装用的拐脚门架、蝴蝶架、导梁等全套设备。定额是以10t设备质量为单位,并列有参考质量。如实际质量与定额数量不同时,可根据实际质量计算,但设备质量不包括列入材料部分的铁件、钢丝绳及列入“小型机具使用费”内的滑车等。
3.本节定额中凡采用金属结构吊装设备安装的项目,均未包括吊装设备的费用,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4.本节定额中型钢、钢管、门式钢支架按30次摊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