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造站[2019]5号)的要求,经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算并报送“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省造价站汇总后统一发布。对在使用材料价格信息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造价站。
联系人:韩志刚 0431-88940910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