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为推进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计价依据体系,适应当前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 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以下简称本定额),经审定通过,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也是企业投标 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2. 本定额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与本定额对应的原定额同时停止使用。2023 年 1 月 1 日前已进行 招投标或者已经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约定执行。
3. 本定额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相关附件 :
湖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第一册 通用项目(略)
湖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第二册《营造法原》作法项目(略)
湖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第三册 《营造则例》等作法项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