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0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5.4.0.1本章包括口部植物伪装,口部薄壳伪装,道路、施工现场伪装。共3节19个子目。
5.4.0.2型钢骨架结构制作按照现场加工条件编制。
5.4.0.3薄壳伪装、道路伪装直接在设计地面上施工,如遇土石方工程时,另执行该章第一节相应定额子目。
5.4.0.4薄壳伪装的5-116、5-119子目未计入垂直移动液压装置设备费用及安装施工费用,设备费可根据设计按市场价格计费,安装施工费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5.4.0.5金属结构制作及其他材料已考虑了施工损耗。
5.4.0.6 5-111至5-114和5-123子目的基价中未包括草种、草皮、树(苗)、草根、买土的费用。
5.4.0.7树木胸径指距地面1.3m高处的树干直径。
5.4.0.8 TBS植物伪装不含微喷灌系统的费用,发生时单独计取。
5.4.0.9聚氨酯面层密度按中等考虑,厚度按100mm计算,厚度大于100mm时,允许换算。
5.4.0.10车道混凝土空心砖厚度按300mm计算,厚度不同时,成品价格按实际计算。
5.4.0.11人工整理绿化用地和TBS植物伪装以m2为单位计算。
5.4.0.12植草皮不分品种和高矮,均以m2为单位计算。
5.4.0.13栽树分胸径大小以10株为单位计算。
5.4.0.14薄壳伪装和道路、施工现场伪装均以10m2为单位计算;其他子目均以m3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