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0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6.1.0.1本章定额包括风管、风管附属设施、机械设备、其他设备设施的拆除以及综合辅助项目等通风空调工程,共5节240个子目。
6.1.0.2风管、风口、风帽、阀门、消音器的规格均以风管直径或周长计算,不包括法兰或外框。
6.1.0.3风管拆除包括风管吊托支架、蝶阀及保温层等的拆除,不包括风管附属设备的拆除,缠玻璃丝布、塑料布薄钢板风管均套用相应薄钢板风管定额子目。
6.1.0.4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温、岩棉板保温、木龙骨三合板内填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温等均套用木龙骨三合板保温风管拆除定额子目。
6.1.0.5各类保温、防爆等阀门的拆除,均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凡阀门本身带有电动执行机构的电动阀门拆除,据不得在套用电动执行机构拆除子目。
6.1.0.6定额中各种风口的规格尺寸是按《全国通用采暖通风标准图集》编制的,如拆除风口规格与定额不符时,均套用近似规格的定额子目。
6.1.0.7风帽拆除包括风帽本体及筝绳拆除,其直径是指风帽与风管连接之管径,不分形状均执行同一定额子目。
6.1.0.8本章定额所有设备拆除包括电动机的拆除,适用于各种连接形式,也适用于不锈钢和塑料风机的拆除。不包括设备基础、底部垫料、电缆线、动力配电箱、自动监测及控制装置的拆除。
6.1.0.9防护设施拆除不包括密闭隔墙等土建设施的拆除。
6.1.0.10测压装置分压力计和测压管,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6.1.0.11除锈工程已综合考虑各种管件、阀件及设备上人孔、管口凹凸部分的除锈,未包括超高作业增加费及脚手架搭拆费用,区分轻锈、中锈、重锈三种: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部分氧化皮破裂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大部分氧化皮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凹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6.1.0.12风管拆除分薄钢板(咬口、焊接)、玻璃钢(保温)和复合型风管,按其圆形风管直径或矩形风管周长不同,按其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6.1.0.13木龙骨三合板保温风管,按其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6.1.0.14风管长度一律以图示风管的中心线长为准,不扣除弯头、三通、变径管等异形管件的长度,但应扣除部件所占长度。中心线的起止点均以风管的中心线交点为准。
6.1.0.15阀门拆除按其不同直径、周长、型号,分别以个为单位计算。
6.1.0.16风口、风帽、拆除不分材质,按其不同风管直径或周长,以个为单位计算。
6.1.0.17片式消声器拆除按其不同型号、规格以组为单位计算。
6.1.0.18阻抗复合式消声器拆除按其不同型号、规格以节为单位计算 。
6.1.0.19卡普隆纤维管式消声器、弧形声流式消声器、矿棉管式消声器以及聚酯泡沫塑料管式消声器的拆除均执行管式消声器拆除定额,按其不同周长以m为单位计算。
6.1.0.20离心式通风机按其不同型号,轴流式通风机按其不同安装形式,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21空调机组拆除按安装形式、制冷量(或风量)分别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22冷水机组拆除按制冷量分别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23玻璃钢冷却塔按设备本身冷却水量以台为单位计算。淋水式空调室按标准图集的组成以个(或重量)为单位计算。
6.1.0.24空气加热器(冷却器)不分型号,按设备重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25空气幕拆除按安装方式、用途,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26排气罩按下口周长以罩体的展开面积计算,卫生间通风器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27 除尘滤毒设备按规格、型号以台为单位计算,LWP型滤尘器不分型号以块为单位计算。
6.1.0.28空气压缩机分单级式、多级式,按缸体内径不同,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29防爆波活门拆除按种类,以个为单位计算。
6.1.0.30自动排气活门拆除按种类,以个为单位计算。
6.1.0.31测压装置拆除按组成,分别以个和m为单位计算。
6.1.0.32防潮门拆除按安装部位,以樘为单位计算。
6.1.0.33静压箱拆除按其大边长不同,按其箱体板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6.1.0.34空气处理附属设备拆除按名称、型号不同,以台为单位计算。
6.1.0.35保温层、保护层拆除按风管净面积或静压箱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
6.1.0.36管道、设备、金属面除锈,以m2为单位计算;金属结构除锈,以重量为单位计算。
6.1.0.37破裂混凝土地面及恢复以m2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