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合理确定我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进一步完善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内容,在1999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我省房屋修缮工程的实际情况,修订编制了2009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本计价表)。
二、本计价表共分三册:第一册“土建工程”、第二册“安装工程”、第三册“抗震加固工程”。
三、本计价表修编依据:
1、《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
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
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
5、《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
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范、规程;
7、现行标准图集及房屋修缮工程现场采集数据;
8、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
9、2009年江苏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四、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
1、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概、预算及招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
2、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4、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五、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翻建、搭建、增层工程、装饰装修、加固、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也适用于古建筑的拆除和零星修缮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单独进行的抗震加固工程。
六、本计价表中所称修缮工程是指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项目更新改造、设备保养、维修、更换、装饰、装修、加固等施工作业,以恢复、改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年限的工程。
七、本计价表与其他定额的界定:
1、凡属本计价表适用范围内的工程,均以本计价表为主定额编制概、预、结算。本计价表中未包含的子目,可执行江苏省现行其他计价表对应子目,费率按本计价表标准执行。
2、本计价表未列的加固项目,按《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执行,并按本计价表的相应费率取费。
3、本计价表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八、本计价表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中的机械台班单价取定(人工单价及材料单价同本计价表)。
九、本计价表已按修缮工程特征,综合考虑了施工机械、垂直运输机械与人工代机械的不同作业因素,无论使用何种机械或是否使用机械等均不得换算,但檐高在3.6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围墙不得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十、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施工现场至材料堆放中心(或现场仓库)的场内运输费用,除临街建筑、场地狭小及材料不能直接进入施工现场,需经过二次装卸、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可按附录中“场内材料运输表"计算外,其余均不另计算场内运输费用。
十一、本计价表修补项目中利用旧材料、新添材料的数量与实际用量不符时,应按实换算,但人工、机械费不调整。
十二、本计价表子目所列工程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需的工、料、机费用,除注明者外,均不得调整。
十三、本计价表各项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均已按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考虑。
十四、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修缮工程零星、分散、工程规模较小、连续作业差、施工障碍等人工降效因素,同时考虑了工程搭接、人员、设备的退场、筛砂、洗石、办理领退料手续、临时停水停电等用工、停工因素,执行时若无特殊因素,均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十五、本计价表中C25以下的采用32.5级水泥,C25以上的采用42.5级水泥;砌筑砂浆、抹灰砂浆一律用32.5级水泥配制,设计采用水泥级数不符时应换算,其中抹灰砂浆用水泥只换品种,水泥数量不变,混凝土、砌筑砂浆应根据配合比表中品种、数量均应换算。
十六、本计价表中的钢筋、模板含量表的作用:钢筋含量仅供快速编制预算或标底用,竣工结算必须按实调整,模板含量可按表中含量计算,也可按构件的模板接触面积计算,但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如按模板含量计算,就必须全部按模板含量计算,不得部分按模板含量计算、部分按接触面积计算。其中加固章节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未编制含量,必须按构件的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十七、本计价表中结构、装饰、门窗用普通木材,均为规格材,是统一以“普通成材"编制的,使用时必须按用途(门窗用材、结构用材)分别分析并调整木材单价。
十八、本计价表按08计价规范要求,定额中的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及子目内带括号含量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按措施费用计。
十九、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檐高在20米内不同高度施工的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垂直运输费。执行时,檐高在20米以内的建筑物无论施工高度多少均不得调整。
二十、本计价表已包括工程水、电费用,结算时应于税后根据所安装分表的计量乘以预算单价退回建设单位,无条件装表计量时,按定额实算水、电费扣除(必须包括机械台班中的水、电)。
二十一、本计价表垂直运输机械和脚手架是按檐高20米内考虑的,超过20米部分,可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表规定,计算脚手材料增加费和超高费。檐高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屋顶楼梯间等高度。
二十二、本计价表凡注明“X
X×以内”均包括“×××”本身,“X X X以上”的,则不包括“X X X”本身。二十三、本计价表解释权属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