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价〔2020〕115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要求,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7日
021-510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