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为本省常用的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主要包括脚手架搭拆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操作高度增加费;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费;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其他技术措施费用。
二、脚手架搭拆费
脚手架搭拆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定额中的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0kV 以下架空线路除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除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外);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的脚手架可按本册相应定额子目计算,以“工日”为计量单位。
2.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3.脚手架搭拆费执行以主册为主的原则。
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 6 层或 20m 的人工降效,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费用。
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 30%的顶层及层高在 2.2米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高度:指建筑物从地下室设计标高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等。
1.定额中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可按本册相应定额子目计算,以“工日”为计量单位。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执行以主册为主的原则。
四、操作高度增加费
操作高度增加费是指操作物高度超过定额规定的高度时所发生的人工降效的费用。
1.定额中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的操作高度增加费可按本册相应定额子目计算,以“工日”或“元”为计量单位。
2.操作高度增加费执行以主册为主的原则。
五、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费
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费是指施工现场因施工需要而搭设平台的铺设与拆除费用。
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和拆除,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其搭拆的方式和平台的大小,以“座”为计量单位。
组装平台是按摊销量进入定额的,主要材料按 15 次周转使用计算。平台面积每增减 10m2 时,应按最接近的措施项目子目进行增减调整。
六、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可按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案计取。
七、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是专业监督部门检验质量所需费用,应按有关管理部门的收费规定计算。
八、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可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参照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规定计算。
九、施工排水、降水费
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所采取的排水、降水措施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施工排水、降水费参照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排水与降水”计算。
十、其他技术措施费用
根据工程和现场因素必须发生的其他措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