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陆上挖掘机打拔圆木桩,陆上挖掘机打拔槽型钢板桩,陆上挖掘机打拔拉森钢板桩,水上柴油打桩机打圆木桩,水上柴油打桩机打槽型钢板桩,水上挖掘机打拔拉森钢板桩、水上卷扬机拔圆木桩、水上卷扬机拔钢板桩八节,共55个子目。
二、打拔钢板桩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正常施工条件下的损耗量。
三、打拔工具桩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 1.5m 以外或者水深在 2m 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 1.5m 以内时,水深在 1m 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 1m 以上 2m 以内者,其工程量按水、陆各 50%计算。
四、打拔工具桩定额均按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斜度≤1:6,包括俯打、仰打)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35。
五、圆木桩按疏打考虑,钢板桩按密打考虑。如钢板桩疏打时,人工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05。
六、本定额中槽形钢板桩按周转摊销方式考虑;拉森钢板桩按市场租赁方式考虑,钢板桩使用费另行计算。
七、竖、拆柴油打桩机架费用另行计算。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定额的其他材料费中。
九、打拔工具桩根据入土深度和土壤类别,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十、水上打拔工具桩发生水上短驳时,短驳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打拔工具桩土质类别参第一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的土壤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 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钢板桩按设计图示钢板桩的重量以“t”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