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施工降水、湿土排水及抽水两节,共 36 个子目。
二、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和使用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 6m 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 以上 30m 以下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
四、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点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
五、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六、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 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 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 10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d”,一天系按 24h 计算。
二、轻型井点 50 根为一套;喷射井点 30 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 10 根为一套。除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外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使用时累计轻型井点少于 25 根、喷射井点少于 15 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应乘以系数 0.5。
三、真空深井、直流深井和承压井降水的安装、拆除以“座”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 “座·天”。井点使用一天按 24 h计算
四、湿土排水工程量按所挖湿土方量,以“m3”计算。
五、抽水工程量按所需或实际的排水量,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