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石基础、标准砖砌内墙、标准砖砌外墙、弧形砖墙、空斗墙、玻璃砖墙空花墙、砖柱、多孔砖砌体、混凝土类砌体、轻质砌块专用连接件、柔性材料嵌缝、其他砌体、台阶、毛石方整石砌体、护坡散水、蘑菇石墙浆砌冰梅花岗石墙、浆砌冰梅块石墙浆砌细条石墙。
二、砖墙砌筑是以内、外墙划分的,艺术形式复杂程度等因素,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
三、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划分:砖石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地坪有坡度时以地坪最低标高处为界;基础与墙身采用不同材料,不同材料的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c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的分界线为界,超过±30cm时仍按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四、定额中砖及砌体的用量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砖、砌体及砂浆用量应作调整。
五、砖墙及砌块墙定额中已包括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六、本定额所列砌筑砂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标准砖、多孔砖等砖墙,墙厚大于1/2砖的,如设计采用M2.5砂浆砌筑,除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换算外,每10m3砌体另增加水泥用量11kg。
七、砖旋、砖过梁、腰线、砖垛、砖挑檐等砌体,除注明外,均并入墙身内计算。
八、马头墙砌筑工程量并入墙体工程量计算,每个挑出的跺头另增加砌筑人工0.25工日。马头墙涉及的钢筋混凝土挑梁套用“第十章混凝土及钢筋工程”中的钢筋混凝土过梁定额,抹灰套用相应的抹灰定额子目。
九、砌体钢筋加固和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等按有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及规定计算。
十、异形砖柱是指断面形状不是矩形的砖柱。
十一、多孔砖、实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以实心(普通)砖作为导墙砌筑的,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别计算,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相应定额;
十二、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定额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的损耗及费用;
十三、柔性材料嵌缝定额已包括两侧嵌缝所需用量,其中PU发泡剂的单侧嵌缝尺寸按20mm×25mm考虑,如实际与定额不同时,PU发泡剂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余用量不变;
十四、除定额列有弧形墙子目外的各类砌体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者,按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砖(砌块)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条形砖基础、毛石基础工程量按断面面积乘以长度计算。长度:外墙砖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砖基础按内墙净长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体积,垛的加深部分也不增加;其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按基底净长度计算后应增加的搭接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d
式中:a、b附墙垛凸出部分断面的长、宽;
d砖(石)墙厚
等高式:S=n(n+1)ab
间隔式:S=Σ(a×b)+Σ(a×b)
2
式中:n放脚层数;
a、b每层放脚的高、宽(凸出部分)。注:标准砖基础:a=0.126m(每层二皮砖)
b=0.0625m
四、独立砖柱基础工程量按柱身体积加上四边大放脚体积计算,砖柱基础工程量并入砖柱计算。四边大放脚体积V按以下公式计算:
V=n(n+1)ab[2(2n+1)b+A+B]
3
式中A、B砖柱断面积的长、宽,其余同上。
五、砖墙厚度,不论设计有无注明,均按下表计算:
第五章砌筑工程
项目 |
砖规格(长×宽×厚) |
墙厚(砖数) |
|||||
1 4 |
1 2 |
3 4 |
1 |
11 2 |
2 |
||
标准砖 |
240×115×53(mm) |
53 |
115 |
178 |
240 |
365 |
490 |
多孔砖 |
240×115×90(mm) |
|
115 |
|
240 |
365 |
490 |
六、墙身高度:
1、外墙:沿口外墙高度算至其中心线的屋面板或椽子顶面;坡屋面无沿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墙内外有天棚且墙不砌到顶者,设计明确高度的按设计,设计没有明确的算至天棚面加高10㎝;平屋面算至屋面板顶面,有女儿墙算至女儿墙压顶底;
2、内墙:无天棚者,算至屋面板(或楼板)顶面;双面有天棚不砌到顶者,设计明确高度的按设计,设计没有明确的按天棚面加高10cm,如位于屋架或梁下面,算至屋架或梁底;
3、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高计算;
4、山墙:算至山尖的1/2高度计算。
七、墙身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计算,附墙垛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框架墙不分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
八、砖柱:柱基和柱身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
九、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十、地沟的砖基础和沟壁,工程量合并计算,套地沟定额。
十一、空斗墙的门窗和过人洞口、墙角、梁支座等的实砌部分和地面以上、圈梁或板底以下三皮实砌砖,均已包括在定额内,其工程量应并入空斗墙内计算;砖垛工程量应另行计算,套实砌墙相应定额;设计要求实砌的窗间墙、窗下墙的工程量另计,套用零星砌体定额。
十二、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外形体积计算工程量并入所附的砖墙内,不扣除每个面积在0.1m2以内的孔道体积,孔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应扣除每个面积大于0.1m2的孔道体积,孔内抹灰按零星抹灰计算。附墙烟囱如带有瓦管、除灰门,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三、石墙、空心砖墙按图示尺寸计算。
十四、计算砌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以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和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等平行嵌入时所占的体积;但防潮层及承台桩头、屋架、檩条、梁等伸入砌体的头子、钢筋混凝土过梁板(厚7㎝内)、混凝土垫块、沿油木、木砖等所占体积不扣;凸出墙身的窗台、1/2砖以内的门窗套、二出檐以内的挑檐等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身的统腰线、1/2砖以上的门窗套、二出檐以上的挑檐等的体积应并入所依附的砖墙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