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
二、修缮工程需增设的混凝土基础、梁、柱、板等构件施工套用本章定额,增设构件与原结构的连接、混凝土柱梁板构件扩大截面、楼板底加梁等加固施工,套用第十五章相应定额子目。
三、修缮新增构件单个体积小于0.1m³套用小型构件子目。
四、混凝土工程
1.本章定额混凝土按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编制,商品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自然养护;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应予换算,设计要求增加的外加剂另行计算。
2.实际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除混凝土价格换算外,混凝土浇捣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5,其余不变;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混凝土价格按《浙江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附录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换算,其余不变;现场搅拌费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工程量为混凝土消耗量。
3.梁(板)按倾斜坡度≤10°综合编制,当梁(板)倾斜 10°<坡度≤30°时人工乘以系数1.1;倾斜30°<坡度≤45°时人工乘以系数 1.15;倾斜 >45°时套墙定额。
4.台阶混凝土浇捣套楼梯定额。
5.预制构件适用于过梁、盖板及单件体积小于0.1m³的现场预制构件制作及安装。
五、钢筋工程
1.本章钢筋工程定额按现场制作,手工绑扎与电弧焊接、闪光对焊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若设计规定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接、气压焊接时按设计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内。
2.钢筋工程不分用途与部位,以强度等级、规格型号综合考虑,按直径14mm以下和14mm以上分别列项。
3.结构植筋按本定额第十五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模板
1.本章模板工程分不同构件按复合模板综合考虑,复合木模的材质及支撑方式等定额已综合考虑。
2.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断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形的柱、梁,套用异形柱、梁定额。地圈梁模板套用圈梁定额;梯形、变截面矩形梁模板套用矩形梁定额;弧形梁、墙板、梯段为弧形的楼梯、栏板、扶手压顶、檐沟构件模板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25。
3.梁(板)按坡度≤10°综合编制;当梁(板)倾斜 >10°时按本章第四条第3款说明调整。
4.柱、梁模板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对拉螺栓消耗量。有防水等特殊设计要求的墙,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有施工方案的按施工方案数量计算,没有施工方案时,每100㎡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85kg,人工消耗品增加1.5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的消耗量乘以系数0.9。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梁(不含圈、过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按层高3.6m以内编制,层高超过3.6m时,工程量包括3.6m以下部分,另按相应超高定额子目计算;斜板(梁)或拱形结构按板(梁)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
6.梁、板结构的弧形梁板交接部位的模板增加费,凸出混凝土梁、墙面(凸出宽度小于300mm)的线条模板增加费,发生时按总说明第七条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7.台阶模板定额适用四步以内的混凝土台阶模板,四步以上的混凝土台阶模板套用楼梯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2。
8.预制构件若在既有地面预制时,定额已综合考虑底模的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小于0.3㎡的孔洞所占体积。
2.各类基础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与基础相连部分的体积计入各自基础内。
3.柱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构造柱高度按基础顶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框架梁、连续梁等单梁(不含圈、过梁)底标高计算,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按柱高每侧30mm合并计算。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墙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大于0.3㎡孔洞所占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5.梁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伸入砌体墙内的梁头及现浇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6.圈梁、过梁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7.板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不扣除面积小于0.3㎡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
8.阳台、雨蓬、檐沟、挑檐等指外墙外边线以外挑出的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并入相关构件内。
9.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 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 300mm 为界。
10.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 300mm 计算。
11.栏杆、扶手、压顶、小型构件及地沟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二、钢筋工程
1.钢筋按设计图示区别钢种按钢筋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包括设计要求锚固、搭接和钢筋超定尺长度(9m)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
2.箍筋、板筋、弯起钢筋及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应按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计算,遇设计图示、标准图集和规范要求不明确时,箍筋(板筋)、弯起钢筋、拉筋的长度及数量可按以下规则计算:
(1)箍筋和板筋排列根数为柱、梁、板净长除以箍筋和板筋设计间距,设计间距不同时,应分段计算;柱净长按层高计算,梁净长按混凝土规则计算,板净长指主(次)梁与主(次)梁之间的净长;计算中有小数时,向上取整。
(2)弯起钢筋不分弯起角度,每个斜边增加长度按梁高(或板厚)乘以系数0.4计算。
(3)墙板S形拉结钢筋长度按墙板厚度扣保护层加两端弯钩计算。
3.钢筋网片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4.钢筋接头设计采用机械连接、电渣压力焊及气压焊连接时,按设计图纸以“个”计量。
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6.混凝土板内配双层钢筋时,有撑脚设计的按设计计算,无设计时按每平方米三只计算,直径同主筋规格,每只撑脚长度按两倍板厚加10cm计算;其他措施钢筋,按施工图设计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钢筋子目。
7.当钢筋的连续长度超过定尺长度时,可按每超过一个定尺长度计算一个搭接,搭接长度为35d,该搭接接头不作为箍筋加密计算基数。
三、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构件接触的面积以“㎡”计算。
2.现浇混凝土墙、楼板的模板面积按柱、梁间净面积以“㎡”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 0.3㎡的孔洞面积应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的工程量内计算。
3.柱的模板面积按设计尺寸周长乘以高度计算,柱与墙相连时,柱与墙模板工程量分别计算,柱与墙连接部位不计算模板面积,梁端与柱、墙连接的模板不扣除;牛腿模板工程量并入相连构件内计算。
构造柱高度的计算规则同混凝土,宽度按与墙咬接的马牙槎每侧加60mm合并计算。
4.梁模板面积按其与混凝土接触的面积以“㎡”计算,梁与楼板相连接部位不计模板面积,嵌入混凝土墙内的梁模板并入墙计算;基础梁有混凝土垫层时,梁底模板不计算。圈梁与过梁相连时,模板工程量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的长度按洞口图示尺寸计算。
5.现浇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侧面不另增加。
6.现浇混凝土楼梯模板(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 500mm 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增加。
7.四阶以内混凝土台阶模板,按台阶的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台阶端头不另计算模板面积,与平台相连的,台阶水平投影面积算至最上一个台阶口加300mm止。
8.天沟、檐沟、栏板、扶手及地沟等构件的模板按与混凝土接触的面积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