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构件制作、金属构件安装和其他金属构件维修。
二、金属构件制作适用于非工厂制作,钢材及焊条以Q235B编制,如设计选用的钢材、焊条等与定额不同时,钢材及焊条材料价格作相应调整,用量不变。金属结构构件如为成品购入构件,则按购入成品价计算,不再套用钢结构制作定额。
三、金属构件安装定额按人力加简易设备安装编制,安装需要单独搭设操作架的,发生时费用另计;当采用机械吊装方案施工时,吊装机械另行计算,安装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5。
四、金属构件安装不包括拆除旧构件,如拆除旧构件的,按本定额第一章“拆除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五、其他金属构件维修,均包括拆旧、更新、安装等工作内容;定额按常规材料考虑,实际选用的材料种类、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调整。
六、新做钢扶梯宽度以1.2m计算。
七、修理落地“门”型晒衣架的规格为 2.3m×1.6m,围墙修理更换栏杆高度按1.3米编制,实际不同时主材用量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八、金属构件制作定额已包括除锈、刷防锈底漆一遍,未包括金属构件表面刷防火涂料或饰面油漆,发生时按本定额第十一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九、金属构件制作、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施工企业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所需的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等常规检测费用。
十、本章定额未涉及的金属结构工程项目,发生时按总说明第七条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重量,构件端板、加劲板、连接板、隔板和肋板以及依附的牛腿及悬臂梁的质量并入所依附的钢构件工程量内。
二、金属构件安装使用的高强螺栓、剪力栓钉、花篮螺栓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三、新做钢扶梯按踏步数量以“步”计算,钢扶梯平台按投影面积以“㎡”计算。
四、修理钢扶梯旁板按修理要求以延长米计算;调换、拆装踏步按踏步数量以“步”计算;调换平台钢板以“㎡”计算。
五、拆换管子扶手按拆换要求以延长米计算;修接管子栏杆直档及脚、铁栏杆直档及脚以“根”计算。
六、拆换晒衣架按拆换要求以延长米计算;修理落地“门”型晒衣架按“副”计算。
七、新做窗栅以“㎡”计算;围墙栏杆修理按“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