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屋架维修、屋面木基层维修和其他木构件维修。
二、本章定额木材断面尺寸为净料,表面不刨光编制;如设计要求采用刨光木材,材料价格换算,其它不变。
三、本章定额采用的木材木种,均按一、二类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木材单价调整,相应定额制作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5。
四、木屋架整修不含木构件、铁件拆换,发生木构件拆换时工程量按实计量,按拆换木柱相应定额计算,铁件调换按屋架铁箍加固定额计算。屋架跨度以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长度为准。
五、木屋架整修施工需搭设脚手架的,脚手架另行计算;木屋架采用整体机械吊装方案施工的,吊装机械另行计算。
六、拆换屋面基层中按平口屋面板15mm厚确定的,实际厚度不同,材料单价换算,其余不变;屋架剪刀撑3.6米以内按φ100mm、3.6米以上按φ150mm编制。
七、拆换木构件设计需加骑马钉时人工不变,圆钉不扣,骑马钉材料费按实计算。
八、拆换木柱按自然层、拆接木柱按不同高度编制,拆换(接)木柱接头采用钢夹板及螺栓紧固方法施工;拆换木梁套用拆换木柱定额。拆换(接)木柱、木梁定额未包括施工临时支撑架,发生时按措施方案另计。
九、封檐板按30mm×150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板材按比例换算,其余不变。
十、拆换的金属配件均已包括表面刷防锈漆工作;木材面已包含刷防腐油工作,未含木材面防火处理费用,如设计有要求时,按本定额第十一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修木屋架或钢木屋架按不同跨度以“榀”计算,屋架整修发生木构件、铁件调换时,工程量按实计算。
二、拆换屋架夹接、铁箍以“只”计算,拆换剪刀撑以“副”计算。
三、拆换屋面板基层、拆换挂瓦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风帽底座、风道、老虎窗及斜沟等所占面积,老虎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面积。
四、拆换木檩条、维修檩条均按拆换或维修数量以“根”计算。
五、封檐板按拆换要求以延长米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以“m”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0.5m。
六、拆换木柱实际换柱体积以“m³”计算;拆接木柱按不同规格及高度以“根”计算,实际换柱规格与定额编制不同时,木材按实换算,其余不变。
七、拆换老虎窗、小气窗木构架以“只”计算。
八、拆换楼搁栅按拆换数量以“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