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共五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广场、停车场、运动场等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
3.《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
4.《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
5.相关省、市、行业现行的市政预算定额及基础资料;
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l-2008等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7.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的成熟资料。
四、本分册凡涉及土石方、拆除等的相关内容,按相应分册执行。
五、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