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通风空调工程的拆除,包括通风管道、阀件、风口、风帽、罩类、消声器、静压箱、各类通风机、通风器、除尘设备、各类空调器、空调制冷剂连接管、风机盘管、空调机组、冷水机组、玻璃钢冷却塔拆除。
二、风管拆除项目不区分保温及非保温风管,如需单独拆除绝热层执行第一章管道设备单独拆除绝热层项目。
三、风管拆除工作内容中已综合考虑了风管托吊支架的拆除。
四、单件重量大于 100kg 的重型风管支架及冷水机组、冷却塔支架拆除执行第一章设备支架拆除项目。
五、柔性软风管拆除适用于由金属、涂塑化纤织物、聚脂、聚乙烯、聚氯乙烯薄膜、铝箔等材料制成的成品软风管。
六、风口拆除项目包括各种形式的风口及散流器拆除。但直接在风管上开口安装的送、回风口、排烟口等,若不单独拆除时,不套用风口拆除项目。
七、消声弯头拆除执行消声器拆除项目乘以系数 0.8。
八、诱导器、VAV变风量末端装置拆除执行风机盘管拆除相应子目;除湿器拆除按其安装方式执行空调器拆除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风管拆除项目中,圆形风管按直径、矩形风管按长边长区分不同规格(其中玻璃钢风管、复合型风管按设计图示外径尺寸),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风管检查孔、温度、湿度测定孔和风口所占的面积。
二、风管长度均以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弯头、三通、变径管等管件所占的长度,但应扣除部件(阀门、消声器等)所占长度。
三、柔性软风管拆除,按不同直径,以“m”为计量单位。
四、阀件拆除,按不同的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风口拆除分圆形和方、矩形,按不同规格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风帽拆除,区分不同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罩类拆除,区分其下口周长,按罩体的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
八、消声器拆除,按不同规格以“节”为计量单位。
九、静压箱拆除,区分不同规格,按展开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
十、离心式通风机、轴流式通风机拆除,按其不同型号及安装形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一、屋顶式通风机拆除,按其型号的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二、卫生间通风器、窗式空调器、一拖多室外机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三、空调制冷剂连接管拆除,按气/液管路管外径不同,以管道长度“10m”为计量单位。
十四、分体式空调器、风机盘管拆除,按其不同安装形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五、除尘设备、冷水机组拆除,按设备本体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六、模块式冷水机组拆除,按设备制冷量不同,以“块”为计量单位。
十七、玻璃钢冷却塔拆除,按设备处理水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