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拆除,包括弱电线路及终端拆除、综合布线装置拆除、监控系统器件拆除、停车场管理设备拆除、安全检查设备拆除、视频传输设备拆除、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拆除等。
二、弱电配管拆除、电缆桥架拆除、电缆保护管拆除等执行第四章电气工程相应定额。
三、停车场出入口栏杆拆除不分手动和电动执行相应项目。
四、可视对讲机拆除不分室内外机执行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话、广播线(缆)、双绞线(缆)、光缆、视(射)频传输电缆拆除,按规格以“100m”为计量单位。
二、弱电终端拆除,以“10 个”“10 只”为计量单位。
三、监控系统器件拆除,以“个”“台”为计量单位。
四、停车场管理设备拆除、安全检查设备拆除、视频传输设备拆除、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