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鲁建标字〔2018〕45号),现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价人工费为工程造价中总价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二、我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按省价执行,我市发布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专业的价目表同时按照该价格进行调整。
三、我市发布的人工市场指导单价为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的参考。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8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五、本通知由聊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