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第一册结构分册》(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拆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加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和措施项目共九章。
二、本册定额是在调查本省的施工环境、气候条件等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和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为基础进行编制的;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现场狭窄、维修内容零星分散、连续作业差、材料运输困难等造成的不利因素的影响。
三、本册定额中均包括必要的支顶保护等措施、成品保护、清理现场等工作。
四、本册定额各项目均包括了搭拆3.6m以内的简易脚手架,超过上述高度需要支搭脚手架时,执行脚手架工程相应定额。
五、关于材料
1.混凝土以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t”表示。
2.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
六、本册定额措施项目中的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其他措施依据修缮工程特点按本定额措施项目中相关说明进行计算。
七、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湖北省2018系列其他专业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如仍缺项的由各地编制补充定额,并按有关规定报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