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的维修及二次装修前的拆除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屋面拆除、木构件拆除、砌体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金属构件拆除、整栋工程拆除、钻孔及剔槽、其他拆除、楼层运出垃圾。
三、本章定额除说明者外不分人工或机械操作,均按定额执行。
四、凡符合整栋工程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子目。
五、整栋工程拆除是拆除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建筑物,包括将拆除材料运至被拆除建筑物20m以内指定地点的清理、集中、分类堆码和垃圾归堆。
六、整栋工程拆除建筑物按三层以内编制,超过三层的整栋工程拆除其人工乘以系数:四层1.2、五层1.25、六层及以上1.33。
七、在拆除时,如需增加支撑、挂安全网、脚手架、覆盖等,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八、利用拆除后的旧材料抵减拆除人工费者,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另行协商处理。保护性拆除措施费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按实签证计算。
九、本章定额未考虑控制性爆破拆除。
十、各分项拆除包括:本建筑物和毗邻部位的支顶加固、现场监护和将拆下的可用材料和渣土废弃材料运至水平距离20m以内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
十一、分项拆除均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如发生时,另执行相应定额。单项拆除不包括对水、电线路及设备部位的保护,如发生时,另行处理。
十二、各种瓦屋面的拆除包括基层及其以上的屋面拆除。
十三、屋面排气管拆除纳入相应结构层,不再单独列项。
十四、保温层(或防水层)与保护层一起拆除的项目乘以相应系数0.8。
十五、金属压型板及采光屋面包括龙骨(骨架)拆除。
十六、屋架拆除包括切割锚固件、风撑、水平撑和屋架的各种附件的拆除。
十七、拆除木檩包括拆檩的附件。
十八、中式屋架拆除包括柱拆除。
十九、屋面板(望板)、油毡、瓦条整体拆除包括屋面板、油毡及瓦条拆除。
二十、墙体凿门窗洞口者套用相应墙体拆除项目,洞口面积在0.5m2以内者,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3.0,洞口面积在1.0m2以内者,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2.4。
二十一、钢筋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章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二十二、屋架、金属压型板屋面、采光屋面、金属构件拆除按起重机械配合拆除考虑,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取定机械型号规格不同者,按定额执行。
二十三、楼层运出垃圾其垂直运输机械不分卷扬机、施工电梯、塔吊或利用原有电梯,均按定额执行,如采用人力运输,每10m3按垂直运输距离每5m增加 人工0.78工日,并取消楼层运出垃圾项目中相应的机械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栋工程拆除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屋面拆除:屋面拆除按屋面的实拆工程量以面积计算,屋面保温层、找坡层、保护层拆除按实拆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三、木构件拆除:各类屋架、半屋架的拆除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木柱、木梁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数量以“根”计算,木墙、木楼板拆除工程量以面积计算,木楼梯拆除按实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他构件拆除工程量以体积计算,檩、椽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根数计算,屋面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屋面的实拆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四、墙体拆除: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隔墙及隔扇的拆除按实拆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五、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工程量以体积计算,楼梯拆除按实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面积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
六、金属构件拆除:各种金属构件拆除均按实拆构件工程量以质量计算。
七、其他拆除: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m”计算,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拆沟嘴及雨水斗按“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