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中国石化建[2011]765号
各油田企业: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业经批准,现予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由工程部负责管理,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施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反映。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021-510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