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二、人工挖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
2.岩石分类详见“岩石分类表”。
3.人工挖土方按挖干土编制,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当含水率>25%时按湿土计算,干湿土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如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4.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米时,深度每增加1米,按6米以内的相应定额人工增加25%。
5.人工挖平基土方按深度1.5米编制,如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深度每增加0.5米以内,人工增加10%。
6.人工挖土方是按双面抛土编制的,如单面抛土,人工乘以系数1.15。
7.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道路维修、养护、填方、挖方区的障碍处理、铲草皮、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8.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按实际挖方量,人工乘以系数1.43。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挡土板支撑是按木支撑考虑,实际采用钢支撑的定额不作调整。
9.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执行四类土定额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43。
10.人工挖地坑执行人工挖沟槽定额。
11.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按降低一级土类执行,工程量按塌方数量计算。
12.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时,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米计算,套用人工水平运输土、石方定额。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0。
2.机械挖土方,需人工辅助开挖的切边、修整槽(沟)壁、底用工定额中已综合考虑。
3.机械推土、推石碴重车上坡时,若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以下系数计算。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数
|
1.75
|
2.0
|
2.25
|
2.5
|
4.机械挖土遇到有地下电(光)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段,地下设施前后1.5米范围内的挖土按人工开挖计算。
5.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安拆垫板所需的人工、杌械另行计算。材料按摊销计取,木质垫板按30%摊销,钢制垫板按15%摊销。
6.机械挖土方时,若土壤中碎、砾石含量大于30%按挖掘机挖石碴项目执行。
7.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定额乘以系数0.73。
8.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考虑,定额中未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发生时可按实计算。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米计算。
9.静止爆破定额中的破碎剂是按SCA-I型考虑。
10.石方爆破项目中未包括基底摊座及因基底摊座发生的石碴清除,发生时套用人工开凿沟槽石方相应定额。
四、水下管沟开挖
1.水下管沟开挖分水下裸露爆破、拉铲清沟和气举吸泥成沟。适用于枯水季节平均水深2~6米,河床以泥沙、砂卵石及岩石为主的大中型河流水下管沟开挖工程。
2.地质类别划分
致密砂层:包括砂砾、粗砂、中砂、细砂及轻亚粘土。
砂含卵石及粘土:包括砂中含卵石,粒径大于20毫米的卵石含量超过全重的10%,亦适用于粘土和亚粘土。
基岩:包括泥岩、页岩、泥制砂岩、石灰岩、钙质胶结卵石等。
3.裸露爆破翻板船组装定位及拆卸,分大、中型两种:
大型:适用于枯水位平均水深大于等于2米,河宽大于100米的情况。
中型:适用于枯水位平均水深小于2米,河宽大于40米的情况。
4.大中型河流裸露药包串爆破水下管沟按枯水期水深2米考虑的。若水深超过2米时,每增加1米,定额递增2%;水深小于等于1米时,定额乘以系数0.95。
5.拉铲清沟适用于水下爆破后的清碴,按不同河宽套用定额。若河宽介于定额取定河宽之间时,可按比例内插法计算。
6.气举吸泥适用于枯水期平均水深小于等于6米,流速小于0.7米/秒的水域吸泥成沟。
7.气举装置制作,定额按一次用量编制,使用时按2次摊销,回收率为8%。
五、辅助项目
1.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2.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3.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4.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等已综合在定额内。
5.水深在1.0米以上的打拔桩执行水上打拔桩项目。距岸线1.5米以内,水深1.5米以内时执行陆上相应项目。
6.打拔工具桩按甲级、乙级土质编制,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土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六、附表
土壤分类表(GB 50218-94)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鉴别方法
|
|
一类土(松软土)
|
1.略有粘性的砂土。
2.腐殖土及疏松的种植土。
3.泥炭
|
用锹,少许用脚蹬或用板锹挖掘。
|
|
|
|
二类土(普通土)
|
1.潮湿的粘性土和黄土。
2.轻盐土和碱土;
3.含有建筑材料碎屑、碎石、卵石的堆积土和种植土。
|
用锹、条锹挖掘,需用脚蹬少许用镐。
|
|
|
|
|
|
三类土(坚土)
|
1.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2.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粘性土或黄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
|
|
|
|
四类土(砂砾坚土)
|
1.坚硬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2.含有体积在10%~30%重量在25kg以下碎石、砾石的中等密实粘性土或黄土。
3硬化的重盐土。
|
全部用镐、条锄,少许用撬杠挖掘。
|
|
|
|
|
|
岩石类别分类表(GB
50218-94
)
七、管沟的几何尺寸
1.管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类别、载荷情况和管沟开挖深度确定。深度在5米以内(不加支撑)管沟最陡边坡的坡度可按下表确定。
2.深度超过5米的管沟边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边坡适当放缓,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具体开挖方式按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案)为准。
3.深度在5米以内管沟沟底宽度应按下式计算。
B=Dm+K
式中:B-沟底宽度(m)
Dm-钢管的结构外径(包括防腐、保温层厚度)(m)
K-沟底加宽余量(m),K值按下表:
说明:当采用机械开挖管沟时,计算的沟底宽度小于挖斗宽度时,沟底宽度按挖斗宽度计算。
4.深度超过5米的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按批准的施工措施(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