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工业及民用炉窑耐火与隔热耐火砌体工程(蒸汽锅炉只限于蒸发量每小时在75t以内的中、小型蒸汽锅炉工程),不定型耐火材料内衬工程和炉内金具件制作安装工程等,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问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定额包括内容: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工程;还包括抹灰、涂料、填料、灌浆、铺贴高温(隔热)板(毡)、模板、拱胎砌筑、可塑料表面修正、人工涂抹不定型耐火材料、铺石棉板、缠石棉绳、垫贴纤维毡、预砌筑、选砖和集中砖加工等工程。
三、相关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主材含量系按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容重计算,如与实际产品容重不符时,允许按实际容重进行调整。
(二)本章定额中炭块、石墨块、大型组合砖的定额消耗量是按成品条件考虑的,如果用毛坯自行加工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加工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量的消耗。
(三)本章定额以炉底标高为炉内垂直运输基准面。
(四)平面砌体、弧面砌体内的弧形、圆形拱砌体,执行烧嘴定额。
(五)蓄热室内各种材质的格子砖单重小于3.2kg时,其人工费乘以1.15系数,
(六)湿砌镁砖弧形拱时,套用圆形墙相应定额,其人工费乘以1.15系数。
(七)15m3以下炉窑是按砖种,不分部位及砌体类别综合编制的,适用于工程量5~15m3砌体的炉窑;对于小于5m3的炉窑,其人工费乘以1.3系数;但炉外烟道,其工程量在15m3以下者,套用土建定额。
(八)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定额含量内。
(九)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型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钢丝网及可塑料维护修整的工料消耗,发生时执行辅助工程中的相应定额项目。
(十)执行定额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项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1.必须是不允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
2.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
3.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十一)喷涂定额中适应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定额中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材质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按相应定额换算。
(十二)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50kg为界;50kg以内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十三)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粘土质耐火砖II类砌体。
(十四)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粘土质耐热耐火砖砌体。
(十五)执行砌筑定额时,应将定额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的预算价格,其净用量为0.961m3,损耗率为1.5%。
(十六)定额内已包括了各种门、孔的人工、材料消耗。
(十七)捣打定额,系底、墙、顶综合取定,如以结构部位单项捣打时,其人工、材料均不作调整。如使用模板时,面积套用捣打料模板定额。
(十八)本定额内预砌筑、选砖和集中机械砖加工,仅适用于一般工业炉窑,套用时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计算工程量。
(十九)捣打料所用模板按支撑模实际面积执行本章捣打料模板定额。
(二十)预砌筑定额是按干砌计算的,如规范要求湿砌时,1m3砌体增加耐火泥180kg.水0.08m3;如用卤水时,再加56kg卤水块;如预砌筑场地需铺砖、抹灰、找平时,按砌红砖底和抹灰定额执行。
(二十一)集中磨砖损耗已包括在砌体材料用量内,不得另行增加,但干砌项目中未包括集中磨砖的损耗,发生时可增加耐火砖损耗率2%。
(二十二)凡施工中对合门砖、错缝砖、碴子砖等进行的磨、切砖属临时砖加工,不得套用本章集中砖加工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在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下列情况构成的体积:
(一)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的体积;
(二)断面积小于0.02m2的孔洞;
(三)断面积小于0.06m2、长度(或深度)不超过1m的孔洞;
(四)炉门喇叭口和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
二、管道衬砖(包括烟道)遇有岔口时,其砌体工程量除按图形计算外,还可根据岔口造形,按下表增加工程量:
每一个管道岔口增加工程量表
(一)如烟道岔口,增加工程量为管道相应项目的1/2;
(二)异径管道可按大直径计算;
(三)现浇耐火(隔热)浇注料的工程量计算以“m3”为计量单位;
(四)不定型耐火材料施工用模板(除步进梁用异形钢模板外),已按“m3”摊入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五)耐火捣打料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不分部位、结构、造型,按热打冷打划分项目,不因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六)耐火可塑料按实体积计算工程量,不因有压缩比要求而增加工程量;
(七)炉壳需要作除锈处理时,按接触面积计算,套用相关册;
(八)耐火喷涂的工程量以“10m2”为计量单位,所有炉窑部位及造型,按重质、轻质和纤维质耐火喷涂料分别计算;
(九)抹灰和抹涂料工程量以“10m2”为计量单位;
(十)填料和灌浆工程量以“m3”为计量单位;
(十一)铺贴高温(隔热)板(毡)工程量以“10m2”为计量单位;
(十二)缠石棉绳按规格范围以“10m”为计量单位;
(十三)捣打料用钢模板及弧形和球形拱胎工程量以“10m2”为计量单位;
(十四)预砌筑工程量计算以“m3”为计量单位,但格子砖按“t”计算,选砖(红砖按块计算)、机械集中磨砖、砌砖按“t”计算工程量;
(十五)可塑料表面修整按修整表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
(十六)金具件制作安装以“10kg”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