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适用于:
(一)位于厂矿、油田(区域边界线以外)、气田(天然气处理厂、输气首站以外)、油库所属区域以外25km以上的输油、输气管道工程;
(二)自水源地至厂矿(城市)第一个储水池之间25km以上钢制输水管道工程;
(三)自煤气制气厂至城市第一个配气站间25km以上煤气输送管道工程;
(四)位于厂矿处理厂以外,且距离在25km以上的矿浆管道工程;
(五)河流、公路、铁路、光缆、电缆和其他障碍物的穿跨越工程。
二、编制依据:
(一)定额依据:
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及其补充计价依据;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1995);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0版);
4.《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5.《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
(二)主要标准、规范依据:
1.《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06);
2.《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J4001—1998);
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60—2008);
4.《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2007);
5.《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跨越工程》(SY4207—2007);
6.《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4109—2005)。
三、不包括的内容:
(一)施工设备工地转移费。
(二)临时堆管场费用。
(三)冷弯管预制场费用。
(四)水工保护、便道、便桥等项目。
四、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费基数 | 计费系数(%) | 其中人工费(%) |
1 |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降效费 | 人工费 | 5 | 100 |
2 | 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降效费 | 人工费 | 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