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蓄电池、直流屏、应急电源装置(EPS)、不间断电源装置(UPS)的安装和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一)蓄电池电极连接用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安装。
(二)电缆保护管敷设。
三、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蓄电池防震支架、蓄电池电极连接条、紧固用螺栓、塑料垫、橡胶绝缘垫均按随设备供货考虑。
(二)碱性蓄电池按单体成品、电解液已注入考虑,补充用电解液按随设备供货考虑。
(三)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不间断电源装置和应急电源装置安装包括整流充电装置、逆变装置、蓄电池等。
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蓄电池防震支架安装按单排、双排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碱性蓄电池和铅酸蓄电池安装,分别按容量、单体蓄电池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免维护蓄电池安装按单个蓄电池电压和蓄电池组容量以“组件”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直流屏和蓄电池屏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应急电源装置、不间断电源装置安装按不同容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蓄电池充放电试验按蓄电池组容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