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1 费用内容
系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改扩建项目,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运转(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费、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的工资、专家指导费等,必要的工业炉烘炉费。不包括应由安装费开支的试车费用。
2.25.2 编制方法
(1)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计列此项费用,由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期间产品销售收入补偿;
(2)个别新工艺、新产品项目联合试运转发生的费用大于收入的差额,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投料试车计划和预算,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列入设计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