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石油建设工程的实际,集团公司组织修编了《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95]中油基字第79号)同时停止执行。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为集团公司内部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双方关联交易结算、市场招投标价格确定、建立关联交易长效机制提供指导性计价重要参考。具体实施中,交易结算价格由上市企业和未上市企业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招投标方式确定。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与《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油计字[2000]第106号)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油计字[2005]358号)等配套使用。
此次印发的定额,由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共同负责管理。
附件:《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厅
2005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