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
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等费用(不包括备品备件的购置费用),
该项费用应列入设备费中。
一、计算方法:
1、新建工程按设计定员的80%为基数,每人1500元;
2、改扩建工程按新增设计定员为基数,每人1000元。
4.2设备运杂费
一、费用内容:是指设备从制造厂家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
包装费、供应部门手续费、成套公司服务费、采购和仓库保管费、港口建设费、保险费等(不
包括超限设备运输措施费)。
二、计算方法:
1、如从设备制造厂家运至施工现场,按下列计算式和(表五)费率计算;主材从制造
厂家运至施工现场,运杂费按8%计算。
设备运杂费=设备出厂价×运杂费率
2、由各油气田中心仓库运至施工现场,不执行(表五)费率,只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
取短途运输费。
3、设备运杂费应随同相应设备列入设备费中;主材运杂费应随同相应主材列入安装费
中。
设备运杂费率表 (表五)
4.3绿化费 :是指新建工程按照设计在竣工验收前进行绿化所需的费用。绿化费计入总 平面及竖向布置的建筑工程费用内。
一、费用内容:种植树苗、草皮等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及运输等费用。
二、计算方法: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现行园林绿化定额或指标计算。如无定额或指标时, 可按绿化面积每平方米2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