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安装工程第四章 “信号工程”(以下简称“本章定额”),包括室外设备、室内设备、车载设备、系统调试,共四节。
二、本章主要编制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2.《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58—2004;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99—2018。
三、本章用于拆除工程时,仅计列人工及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含仪器仪表消耗量),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根据拆除系数(见下表)调整确定。
拆除工程名称 |
拆除系数 |
|
人工消耗量 |
机械台班消耗量 |
|
室内外电线缆及光缆 |
0.7 |
0.7 |
设备及器材 |
0.5 |
0.5 |
因保护性拆除所产生的措施费用根据实施方案另行计算。
四、信号电(光)缆预留长度
1.直埋电(光)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1 |
电(光)缆敷设弯曲系数 |
2% |
按电(光)缆全长计算 |
2 |
电(光)缆进入建筑物 |
5m |
室内储备量 |
3 |
室内每端环状储备量 |
2m |
20m以下为1m |
4 |
每端出入土及做头 |
2m |
|
2.洞内架设电(光)缆预留长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预留长度 |
说明 |
1 |
电(光)缆敷设弯曲系数 |
2% |
按电(光)缆全长计算 |
2 |
每个终端头 |
3m |
|
3 |
每个接续盒 |
20m |
两端各 10m 预留 |
4 |
引入分线柜 |
5m |
|
5 |
垂直引向水平 |
0.5m |
|
6 |
引入箱、柜 |
半周长 |
箱、柜的半周长 |
7 |
电缆井内 |
2m |
|
五、设备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接线端子的压接等全部工作内容。室内设备包括接地,室外设备接地另行计列。
六、各种光(电)缆沟挖、填 ,设备基础执行第一章相关定额子目。
七、光(电)缆敷设、接续、布放尾纤、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线槽安装、桥架安装、各种线管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防雷接地执行第一章相关定额子目。
八、本章未列出的箱、盒、设备等执行第三章(通信)相关定额子目。
九、本章不包括的信号器材,使用时另行计列。但其安装所需工、料、机械消耗量已计入相应定额中,不得重复计算。
十、方整道岔、调整轨缝等需工务配合时,按每组连锁道岔5个工日计入。
十一、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工作时,可按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0%计取,本费用为降效增加费。
十二、在有害环境(高温、多尘、噪声超标、有害气体)中施工时,降效增加费可按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0%计取。
十三、各系统试运行不在本章定额中,若产生费用由双方自行约定。
十四、未尽事宜见本节各说明。
第一节 室外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节包括信号机安装、道岔电动转辙机安装、轨道检测装置安装、发车计时表示器等49个子目。
二、高柱、矮型透镜式色灯信号机安装,按点灯监测单元方式编制,包括本身的安装固定与接线、内部器材安装。
三、高柱信号机安装包括挖机柱坑,高柱信号机机柱坑深度按以下计列:机柱长度8.5m以下时,机柱埋深1.7m;机柱长度10m以上时,机柱埋深2.0m。
四、电动转辙机安装包括安装装置安装用的工、料、机消耗量;不包括安装装置及绝缘。五、室外计轴设备,不包括电子接线盒与传感器间的连接电缆。
六、钢轨接头绝缘“对”,是指一条铁路线两侧单轨同一点的两个接缝。
七、钢轨接续线、道岔跳线、连接线等按焊接(焊药和模具)和塞钉工艺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高柱、矮型信号机及信号机托架以“架”计算。
二、机柱按“个”计算。
三、重型单动道岔转辙装置安装(2个牵引点)按“1组”计算;交分道岔转辙装置安装按“1组”计算。
四、单动道岔、交分道岔、外锁闭装置以“组”计算。
五、轨道电路以“区段”计算。
六、环路、波导管以“10m”计算。
七、波导管支架以“套”计算。
八、应答器、LEU设备安装等以“个”计算。
九、钢轨绝缘、计轴传感器以“对”计算。
十、钢轨接续线以“km”计算。
十一、道岔跳线、道岔绝缘、牵引回流线、极性交叉跳线、横向连接线等以“组”计算。
十二、波导管耦合电源箱以“个”计算。
十三、轨距保持杆以“根”计算。
十四、发车计时器、发车表示器、信号按钮以“个”计算。
第二节 室内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节包括控制台安装,各种盘、架、柜安装,检修测试设备、其他设备等30个子目。
二、各种盘、架、柜安装已包括安装固定支架。
三、组合柜(架)包括组合,不包括继电器、变压器等,需要时另行计入。
四、室内柜(架)等安装,包括本架电线及架与架之间电线,不包括架间电源环线。
五、断路器安装包括断路器、底板及防护罩。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盘、柜、架以“架”计算。
二、轨道电路测试盘以“台”计算。
三、电缆盘线架、电缆引入爬架以“架”计算。
四、计算机联锁接口用插接件以“10个”计算。
五、检修测试设备以“台”计算。
六、组合用断路器、控制台用带报警断路器、变压器箱用断路器等以“套”计算。
七、断相保护器、道岔保护变压器、安全型继电器、组合排架报警器等以“个”计算。
八、培训模拟器以“套”计算。
第三节 车载设备安装及调试
说 明
一、本节包括车载设备安装、调试等11个子目。
二、调试包括车载设备的静、动态调试,不包括与地面有关设备的联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车载ATP/ATO机柜、司机操作显示单元、传感器、天线、车载应答器、雷达等以“套”计算。
二、车载ATP/ATO动、静态调试以“车组”计算。
第四节 系统调试
说 明
一、本节包括:计算机连锁、微机监测、CTC、ATS、机房环境监测等系统调试等19个子目。
二、系统调试指主系统与子系统、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的功能联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机连锁、微机监测、ATP、DCS、计轴等系统调试以“集中站”计算。
二、ATO、ATC、维修管理系统及系统联调以“系统”计算。
三、站间联系,CTC、ATS中心设备,培训系统、系统接口等以“处”计算。
四、CTC车站终端以“台”计算。
五、试车线以“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