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加固工程、模板工程四节。 二、混凝土工程 1.本章混凝土按非泵送商品混凝土编制,实际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除混凝土价格换算外,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2,其余不变。商品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应予换算。 2.现浇柱、墙,均按规范综合了底部铺垫水泥砂浆的用量。 3.现浇空心无梁板可按定额中无梁板子目执行。其中GBF薄壁管(箱)按实铺长度单独计算,另增加安装人工,按管道实际铺设长度0.03工日/m(或个)计算。 4.小型混凝土构件是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且未列出定额子目的构件。 5.设计为异形柱,其设计图上已明确标注为柱的,无论其翼长、翼宽,均按钢筋混凝土异形柱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6.附着于墙上的暗梁、暗柱并入所在墙内计算。 7.现浇天沟、挑檐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天沟、挑檐、雨篷或阳台。 8.楼梯混凝土含量(含剪刀式)设计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予换算。 9.散水、坡道、台阶混凝土含量设计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予换算。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以钢筋的不同品种,按现浇构件、钢筋连接、植筋等,分别编制定额项目。使用时根据钢筋的不同品种分别套用定额。 2.钢筋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除锈、制作、场内运输、绑扎(点焊)、安装、浇灌混凝土时的钢筋维护。 3.钢筋的施工损耗及搭接所耗用的电焊条,绑扎用的铁丝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计;若设计图纸注明了钢筋接头,则按图示尺寸计算钢筋用量;若设计图纸未注明钢筋接头,则按规范规定的搭接长度计算钢筋用量,自然接头应按规范规定的搭接长度计入钢筋用量中。 4.粗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螺纹接头、冷压套筒接头者,应分别执行钢筋接头定额。 5.铁件、螺栓项目分制作与安装两个子目,若以成品价列入时,仅套用安装子目。铁件如需钻床钻孔,每10个孔增加0.025个工日;如需做防锈处理,应另按有关定额规定计算费用。 对拉螺栓已含在构件模板摊销材料中,不得另行计算。 预埋螺栓仅适用于螺栓直径小于Φ36的厂房柱脚预埋螺栓或设备基础预埋螺栓,不适用于直径大于Φ36的重工业厂房的柱脚预埋螺栓及钢结构联结螺栓,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预埋螺栓固定件,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6.本章定额现浇构件中的钢筋以手工绑扎列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得换算。 钢筋制作与安装需拆分时,制作占45%,安装占55%。 7.钢筋植筋包括打孔、清理、钢筋加工、安置钢筋、灌胶等所有内容,实际工作内容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8.植筋不包括钢筋主材,钢筋用量按设计长度另行计算。 9.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现浇混凝土,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05;钢筋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型钢骨架执行钢结构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四、混凝土加固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 1.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定额项目适用范围: (1)基础加大适用于各种基础的加固; (2)加附墙柱适用于附墙加固的壁柱、阴角柱、转角柱、组合柱; (3)柱截面加大适用于独立的砖柱、混凝土柱外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4)加附墙圈梁适用于需支底模的附墙圈梁; (5)现浇弧形圈梁执行相应圈梁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6)板下加梁适用于原有板下加钢筋混凝土梁加固; (7)梁截面加大适用于梁下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梁下及两侧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8)置换板适用于原板拆除后重新浇筑的板; (9)原板上浇叠合层适用于原板上加混凝土层加固; (10)砖(混凝土)墙面外包混凝土适用于砖、混凝土墙外包混凝土层加固; (11)墙面喷射混凝土适用于墙面挂钢丝网喷射混凝土加固; (12)钢丝网加固(聚合物砂浆)适用于墙、柱、梁面挂钢丝网抹聚合物砂浆加固。 2.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设计或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有特殊要求时,增加的养护费用另行计算。 3.梁截面加大中的梁下加固定额未包括为满足浇筑需要所增加的混凝土(该部分混凝土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工程量)及其剔除费用。 4.板下加梁和梁截面加大中的梁下及两侧加固定额未包括板上浇筑混凝土所需凿孔的费用。混凝土补孔按现浇小型构件项目计算。 5.钢丝网加固(聚合物砂浆)定额未包括铺钢丝网,另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相关规定及相应项目计算。 (二)特殊加固、基层及界面处理 1.定额中的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费不得调整。 2.粘钢、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粘贴碳纤维布、裂缝补缝、灌缝定额中未包括剔除原混凝土结构面的抹灰层及饰面层费用。 3.粘贴碳纤维布定额已包括碳纤维布搭接及损耗量,不另计算。粘贴碳纤维布以单位面积质量250g/m2编制,如设计用材料单位面积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只换算材料,其他不变。 4.结构胶粘钢的钢板项目,粘钢胶的厚度按3mm编制;结构胶粘钢的型钢项目,粘钢胶的厚度按3mm编制。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厚度比例调整。 5.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中水泥豆石定额消耗量按m3计取,厚度按50mm编制,水泥豆石的配合比定额已综合考虑,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厚度比例调整。 6.结构胶粘钢计量单位按面积编制,若梁面及梁底设计为U型钢时按展开面积计算,若设计为双层钢板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材料乘以系数2。 7.混凝土表面凿毛指混凝土表面凿去风化酥松层、碳化层及严重污蚀层,直至完全露出坚实的基层为止,并在此基层上凿毛,使其表面凹凸差大于或等于4mm。 (三)注浆地基工程 1.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2.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另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相关规定及相应项目计算。 五、模板工程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3.60m编制。超过3.60m的部分,另按每增高1.00m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高支模另按其专项方案计算。 2.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另行计算相应费用,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设计为异形柱的,其设计图上已明确标注为柱的,无论其翼长、翼宽,均按钢筋混凝土异形柱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4.基础采用砖模时,砖模的费用按砖基础计算,有粉刷的按抹灰子目计算。 5.弧形墙、梁且半径≤9m时,执行弧形墙、梁项目。定额未列出的圆弧形构件,执行相应复合木模板子目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6.设计要求现浇梁板底(含梁侧)不粉刷直接满批腻子或刷涂料的,按展开面积计算模板增加费3元/m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 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实扣除。 1.柱: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2.梁: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墙: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墙高按下列规定确定:墙与板相交时,不分内外墙,均扣除现浇板厚度。 4.板:不扣除单个面积≤0.3㎡的柱、垛以及孔洞所占体积。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的体积之和计算。 (3)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板体积内计算。 (4)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伸出外墙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不另计算。伸出墙外超过1.5m时,按有梁板计算。带翻边的雨篷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面积内计算。 (5)空心板(GBF高强薄壁蜂巢芯板等)应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6)混凝土楼板应扣除构件内压型钢板所占体积。 5.天沟、挑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6.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剪刀式楼梯按楼梯段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含梯段的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不含与楼层连接的休息平台。 7.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平台与台阶的分界线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为界。 8.门框、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电缆沟、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钢筋工程 1.钢筋工程量,应区别现浇构件、植筋和钢筋强度及规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没有规定的,应按规范规定的搭接长度计入钢筋用量中。自然接头按单根钢筋连续长度每超过9m增加一个搭接长度计算。 3.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直螺纹连接、冷压套筒连接等按设计数量计算。 4.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预埋铁件、预埋螺栓、预埋螺栓固定件、固定双层钢筋的支撑钢筋(铁马)、垫铁、预制柱上的钢牛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分别套用制作、安装项目(无制作项目时,按市场价列入)。 5.砌体内钢筋加固分为绑扎和不绑扎两种,分别按钢筋质量计算,绑扎铁丝的质量不计。墙面钉钢板网(钢丝网),按平方米计算。 6.钢筋植筋按设计数量计算。 三、混凝土加固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 1.柱加固 (1)构造柱高度自柱基至柱顶上表面。 (2)马牙槎并入构造柱混凝土体积。 2.梁加固 (1)梁柱相交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次梁相交,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伸入墙内的梁头及现浇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为满足浇筑需要所增加的混凝土工程量并入计算。 3.板加固 (1)板与梁(圈梁)连接时,板算至梁(圈梁)侧面。 (2)伸入墙内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4.墙加固 (1)砖(混凝土)墙面包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地坪、楼板、墙面的部分,其混凝土体积并入墙面包混凝土工程量内。 (2)墙面喷射混凝土工程量以单面按面积计算,双面加固时按双面工程量计算。 (3)钢丝网加固(聚合物砂浆)按其外包面积以面积计算。 (4)凡加固墙身的梁与通过门窗洞口的圈梁,均按圈梁计算,单独通过门窗洞口的梁按过梁计算。 (二)特殊加固、基层及界面处理 1.结构植钢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直接法结构胶粘钢、后注工法粘钢、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按设计图示钢材、碳纤维布的外边实贴面积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孔眼的面积。 3.裂缝封闭、裂缝灌缝加固按实际封闭、灌缝加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构件混凝土面凿毛、剔除基层混凝土和基层表面阻锈按所需处理构件表面积以面积计算,旧混凝土剔除及表面凿毛遇构件整体剔除旧混凝土至露筋,基础人工增加0.18工日/m2,其余增加0.12工日/m2。 (三)注浆地基工程 1.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四、模板工程 现浇混凝土及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1.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 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加,但突出墙、板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0.3 m2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2.现浇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3.柱、梁、墙、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4.构造柱外露面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5.现浇混凝土天沟、挑檐板、雨篷、阳台板,按图示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挑出部分(以外墙外边线为界)超过1.5m时,按有梁板计算。天沟挑檐及雨篷翻边高度30cm以内不另计算,超出部分按栏板子目执行。 6. 现浇混凝土楼梯按楼梯(包括休息平台、水平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等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剪刀式楼梯不包含与楼层连接的休息平台。 7.混凝土台阶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及两侧不另计模板面积。混凝土台阶不包括侧墙。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混凝土楼梯计算。 8.现浇混凝土柱、板、墙和梁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0m内为准,超过3.60m的部分,另按超过部分每增高1m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不足0.50m时不计,超过0.5m按1m计算。 9.支模高度净高是指: (1)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2)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3)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梁底面,楼层梁顶面至上层梁底面。 (4)墙:整板基础板顶面(或反梁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